福建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取得新进展。2月6日,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公告,拟将40个乡镇纳入第四批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名单。这是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此次创建工作依据《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工作方案》开展。申报程序上,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方式:先由县级政府申报,经设区市严格把关后,最终由省级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这种多层级审核机制既保证了基层参与度,又确保了创建质量。 入选的40个乡镇分布在全省各地,包括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内陆山区县市。以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为例,该镇近年来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和乡村旅游,形成了"产业+生态+文化"的融合发展模式。其他入选乡镇也都在产业发展、环境整治、文化传承等具有示范性。 开展示范创建工作的背景是福建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需要。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落实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福建作为改革开放先行区和生态建设示范区,需要在乡村振兴上探索更多经验。 分析人士指出,通过示范创建可以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一方面能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另一方面也能带动周边地区发展。这种"以点带面"的工作方法有利于破解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 根据工作安排,入选乡镇将获得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重点产业培育、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上进行提升。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各创建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 ,此次公示期为2月6日至12日,共7天时间。在此期间,社会各界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实名反映问题。这种公开透明的做法既保障了公众知情权,也有利于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 从长远看,这批示范乡镇的建设将为福建乡村振兴提供新样板。预计到2027年,全省将形成200个左右具有引领作用的示范乡镇,构建起多层次、广覆盖的乡村振兴示范体系。
乡村振兴是新时代的重大战略任务;这40个示范乡镇的确定,标志着福建省乡村振兴工作进入新阶段。这些乡镇将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条件、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等先行先试,为全省乡村振兴积累经验、提供借鉴。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福建省的乡村将显示出产业兴旺、生态优美、生活富裕的新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