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还钱卖身给债主,结果遭了毒手

2017年的时候,葫芦岛发生了一桩人命案子。有个叫李丽的女子,为了还钱,想卖身给债主陈某。陈某没同意,结果李丽就遭了毒手。按照常理,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不但大家都这么认为,法律里也规定得清清楚楚。要是钱给晚了或者干脆不给,往往就会引发麻烦,有时候甚至会闹出人命。李丽当时也没别的辙了,陈某催得紧,她实在没办法,只好想出个极端的法子。她约陈某出来见面,说要还钱。陈某听到这个消息高兴坏了,立马开车赶过去见她。两个人见了面聊了几句,陈某就直接问:“钱呢?”他满心以为这笔账终于能了结了,可没想到李丽突然脱了衣服,表示自己没钱,但愿意用这种方式抵债。陈某一下子就愣住了,既觉得荒唐又觉得受了冒犯。他越听越生气,态度也变得冷冰冰的:“我只要钱,别来这套恶心的招!”李丽以为这样能摆脱困境,结果反而让自己更丢人现眼。 陈某对李丽的行为完全无法接受,两人就吵了起来。吵着吵着陈某气得没了理智,直接掐死了李丽。事后他把尸体塞到车后备箱里四处找地儿藏。最后他把李丽扔在了一片荒草地里,还伪造了个强奸现场才逃走。几天以后有个市民路过草丛发现了尸体报了警。警察很快就查到了陈某的头上并把他抓了。陈某对自己干的坏事供认不讳。虽说他当时故意弄得像强奸案那样,可这还是故意杀人的罪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人最轻也得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甚至死刑。这次案件里虽然是李丽先想赖账挑起的冲突可陈某下手也太狠了点儿。最后判决下来估计也就是无期徒刑或者死缓吧。说到底这悲剧全是因为钱引起的纷争造成的。钱啊钱实在不值得用命去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