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阿婆被限制行为能力人,9个兄弟姐妹去世,有的子女还在国外

78岁的上海阿婆一个人住在闵行七宝,身体情况越来越差,平时靠雇佣保姆照料,这也让每月花费变成了6800元。她有一笔退休工资,每个月5000元,可这还不够日常开销。阿婆的外甥徐先生夫妇想把她接到常州照顾,让徐先生的老婆陶女士负责照料。可是,这事卡在了房产交易上,阿婆被判定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她的9个兄弟姐妹有的已经去世,有的子女还在国外。3月13日那天,居委会去见了张阿婆,问她是否愿意让徐先生买卖房屋。虽然张阿婆口齿不清,但意识还算清楚,她同意了这个决定。 上海市政协委员张玉霞律师,她是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张玉霞律师给我们解释了这件事的麻烦所在。法律规定监护人得居委会同意,可是居委会也有顾虑:要是给了同意书后出事怎么办?要是别人来追责怎么办?要是徐先生他们拿到监护权后不负责了怎么办?所以居委会想让法院调查清楚情况再决定。张玉霞律师以前碰到过类似的案子,因为调查时间长,老人在这期间去世了。 徐先生夫妇已经向法院申请获得监护权,可居委会没有同意这个申请。张阿婆的亲属关系复杂,很难收集到他们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规定: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其他人担任监护人需要经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同意。 陶女士和徐先生想把上海的房子卖掉后再带回常州养老,但遇到了法律和实际操作之间的脱节问题。他们的请求被拒绝了。 化龙巷视频号发布了这个故事。网友们在化龙巷APP上热烈讨论这个问题:怎么处理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监护权和财产问题? 更多精彩内容就在化龙巷视频号! 欢迎大家来化龙巷APP参与讨论! 点击留言发表你的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