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沂源县中庄镇的苹果种植基地,果农于后强正按照新修订的村规民约标准进行果树管理。
这份包含28项技术规范的文本,使当地"沂源红"苹果优质果率突破90%,带动户均增收1.2万元。
这是淄博市创新基层治理的生动实践,通过将产业标准纳入自治规范,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治理的双赢。
长期以来,基层治理面临群众参与不足、制度执行乏力等难题。
淄博市委社会工作部调研发现,传统行政化管理模式难以应对物业纠纷、环境整治等具体问题。
2022年起,该市启动"两约"提质工程,建立"群众提、代表议、大会定"的民主协商机制,推动治理重心下移。
周村区永安街街道的转变颇具代表性。
朝阳社区通过梳理居民提出的186条建议,形成23项具体公约条款,不仅追缴拖欠5年的公共水电费,更建立起楼道卫生轮值制度。
张店区工盛社区针对民宿扰民问题,由商户与居民共同制定《民宿管理六条》,使投诉量同比下降82%。
这些变化印证了"群众认同的规则最具生命力"的治理逻辑。
临淄区稷下街道的创新实践更具系统性。
该街道建立"社区-小区-楼道"三级公约体系,将微信群的"民生诉求清单"转化为172条具体守则。
其中"电动车禁入楼道""电梯等候15秒"等条款,因源自群众日常诉求,执行配合度达98%。
王村镇形成的"三阶修约法",更成为全市推广的标准化流程。
中国社会治理研究会专家指出,淄博经验的核心在于构建了"需求导向型"治理模式。
通过将移风易俗、产业标准等纳入公约,既解决了红白事攀比等传统难题,又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目前全市已有89%的村居完成公约修订,群众满意度提升至93.6%,形成"制定—执行—反馈"的治理闭环。
淄博的实践启示我们,基层治理的创新不在于制度设计的复杂性,而在于是否能够充分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和认同感。
"立住了"规矩,也齐了人心,这正是规约制度的真正价值所在。
当群众从心里认同规则、主动遵守规则时,基层治理就从被动管理转变为主动参与,从外部约束转变为内在自觉。
这种转变不仅提升了治理效能,更重要的是增强了社会凝聚力,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随着这一探索的不断深化,淄博的基层治理必将迎来更加美好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