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隧道工程施工风险高、工序复杂,对方案执行和动态监测要求严格。
公示信息显示,2025年11月21日,惠州市交通运输局检查组会同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对龙海一路东段(龙山十路至疏港大道连接段)项目隧道施工现场开展检查。
检查发现,施工单位在开挖、支护等关键环节未按规范或既定施工方案选择方法,且未按规定开展监控量测等安全管理工作,现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执法部门对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处以罚款4.5万元。
(原因)业内人士指出,隧道施工安全隐患多出现在“方案与现场脱节”“监测与处置滞后”等环节:一是地质条件复杂、围岩变化快,若未严格按设计与专项方案组织开挖支护,易造成支护参数不匹配、初期支护不到位,风险迅速累积;二是监控量测是隧道施工安全的“前哨”,对拱顶下沉、周边收敛、地表沉降等关键指标缺乏持续、规范监测,将削弱对变形趋势的预警能力,容易错失最佳处置窗口;三是部分项目在工期、成本等压力下,可能出现管理链条弱化、现场执行偏差等问题,导致制度要求未能闭环落地。
此次处罚指向的正是隧道施工中最需要刚性执行的关键控制点。
(影响)重大隐患一旦演变为事故,不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可能引发道路交通中断、周边建筑与管线受损等连锁影响,进而带来工程停工整顿、工期延误与社会成本上升。
对企业而言,行政处罚虽金额不大,但具有明确的警示意义:一方面反映监管部门对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零容忍”的态度;另一方面也会对企业后续投标信用、项目管理评价等产生影响,倒逼企业提升施工组织与安全治理能力。
(对策)针对隧道施工隐患治理,多地监管实践表明,需要从“方案管理、过程监测、现场执行、责任落实”四个方面同步发力:其一,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与技术交底制度,开挖方法、步距、支护参数等应与围岩等级、超前地质预报结论相匹配,发生地质条件变化时要及时启动方案优化与审批程序;其二,完善监控量测体系,明确频次、点位、数据报送与预警阈值,做到数据可追溯、异常能处置,形成“监测—分析—预警—加固—复测”的闭环;其三,强化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的现场履职,提升对关键工序旁站、验收与风险告知的刚性约束;其四,推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协同共治,围绕危大工程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演练等建立常态化机制,确保风险管控前移。
(前景)随着城市更新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隧道、地下综合管廊等工程数量增多,安全监管将更趋精细化、常态化。
从公开信息看,此次处罚体现出地方主管部门对工程安全的持续关注。
可以预期,下一阶段监管将更加注重对关键工序、关键参数和关键人员履职的穿透式检查,并通过信用公示、联合惩戒等方式强化约束。
对企业而言,只有把安全管理从“应付检查”转向“内生机制”,以标准化施工、数字化监测和精细化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才能在市场竞争与监管趋严的双重环境中稳健发展。
此次事件犹如一面镜子,既照见个别企业在安全管理上的侥幸心理,也折射出新基建浪潮下质量管控的深层挑战。
当中国建造向中国智造转型之际,如何让每一份施工方案都经得起法规和时间的检验,需要企业将"生命至上"的理念真正浇筑进每一立方混凝土。
监管部门"小惩大诫"的执法实践,或将成为倒逼行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重要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