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创新执行策略化解工程款纠纷 信用修复助力企业渡过难关

问题——工程款拖欠进入执行程序,“能执行”与“执行好”同步考验治理能力。

某工程局承建某置业公司发包的工程项目,工程验收合格后,置业公司未按约支付相关款项。

经仲裁后仍未履行,工程局向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5878.49万元。

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报告财产,被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该案一方面涉及大额工程款权益兑现,另一方面关联项目交付、办证以及安置房等社会敏感事项,处置稍有失当,可能引发连锁风险。

原因——资金流动性危机叠加信用受限,形成“融资难—履行难”的循环。

执行过程中,置业公司称资金链断裂、融资困难,短期内无力一次性清偿。

法院调查发现,如果简单采取强制查封、拍卖等刚性措施,企业可能面临破产风险,进而导致涉案项目房产交付和办证受阻,部分安置房推进受影响;同时,企业链条上的上下游可能被拖累,工人就业与社会稳定也将承压。

更关键的是,企业被纳入失信后,融资环节受到明显约束,导致偿债资金来源进一步收缩,债务清偿陷入“越执行越难”的困境。

影响——既关乎市场主体预期,也牵动民生工程与营商环境评价。

工程款长期拖欠会直接挤压施工企业现金流,影响其支付材料款、工资和后续承接项目能力,进而影响行业稳定与工程质量安全。

从宏观层面看,执行效率与执行方式关系到司法公信与市场预期:执行到位率是衡量权益兑现的重要指标,但若忽视经营现实、机械采取“一刀切”处置,也可能造成资产价值缩水、项目烂尾等新的社会成本。

该案所呈现的矛盾,反映出在房地产项目、工程建设等领域,司法执行需要在“硬约束”与“促发展”之间把握尺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对策——“活封活扣”与信用修复协同发力,推动从“被动执行”转向“主动履行”。

安溪县人民法院在充分摸排企业经营状况后,判断通过执行和解更有利于实现债权并防范系统性风险,提出“放水养鱼”的执行思路:在保持必要保全措施的前提下,给企业以可持续的履行安排,促其恢复融资能力与现金流周转。

经执行法官耐心组织,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明确分期还款等履行路径。

为尽快筹措资金,被执行人积极争取融资贷款,但因征信问题在贷款环节受阻。

法院多次现场调查核实企业持续经营、发展前景以及其积极配合执行、主动履行的表现,依法依规评估其符合信用修复条件,并在向各方释明利害后取得申请执行人同意,暂停对被执行人适用部分信用惩戒措施并开具信用修复证明,帮助其打通融资“堵点”。

最终,被执行人偿还工程款5200余万元,剩余部分经申请人同意以房抵债方式清偿,案件执行完毕。

前景——以交叉执行为牵引提升执行质效,推动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限、修复有门”的治理闭环。

最高人民法院在新闻发布中强调以交叉执行推动有效解决执行难,释放出持续提升执行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的明确信号。

从这一案例看,执行工作正在从单纯“强制兑现”向“多工具组合、全流程治理”深化:一方面,坚持对规避执行、拒不履行行为依法惩戒,保持执行威慑;另一方面,对确因流动性困难但仍具持续经营能力、且有真实履行意愿的企业,通过“活封活扣”、执行和解、信用修复等手段,让其在受监督、可控风险下恢复经营与融资能力,以可持续方式实现债权。

可以预期,随着执行协同机制完善、信用惩戒与修复规则更加明确,类似案件将更注重把握“执行力度、执行温度与执行精度”,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与维护公平正义之间找到更优解。

从“强制查封”到“放水养鱼”,这起案例折射出中国司法从刚性执法向精细化治理的转型。

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司法机关正通过制度创新平衡法律效果与社会效益,既捍卫了法律权威,又为困境企业留下再生空间。

这种兼具力度与温度的执行智慧,或将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司法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