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给“容错”的场景细化成了四类

这两天,咱们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下发了个新规矩,专门为那些敢做事、敢闯的干部撑腰,给他们把心里面的包袱卸下来。这新规到底是咋回事?简单来说,就是把容错纠错这事儿全给捋顺了,给这些作风正派、又爱拼的干部划了个“安全区”,还给出了明确的路线图。文件说得很明白:只要是为了事业、实事求是,又依纪依法办事,那你就大胆去试、放心去干吧。 这到底什么情况能给你撑腰?新规给“容错”的场景细化成了四类:一种是咱们改革探路的时候,因为缺乏经验、先试行着试试,这中间出点错也能理解;还有一种是为了推动发展无意中犯了错;急难险重的活儿咱冲在前面去干,出了点岔子只要马上改过来;还有一种是理旧账、啃硬骨头的时候,因为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小瑕疵。这些情况都能给你兜底。 当然也有碰不得的地方,文件也划出了“高压线”,这四条坚决不能容:你要是明知故犯还顶风违纪;弄虚作假坑害老百姓;跟商人勾结谋取私利;或者贪赃枉法、严重失职。只要你沾上了任何一条,就算再能干也得被一票否决。 光容错还不够,纠错才是咱们成长的加油站。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还有组织部门都会盯着看,发现苗头早纠正,犯了错赶紧补救。还得督促单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免得老在同一个坑里摔跤。 容错的决定得是大家一起研究出来的事儿,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用实实在在的过程和结果赢得大家服气。既要对干部负责,也要对党负责、对历史负责。 最关键的是对那些被诬告陷害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对诬告陷害的人一旦查出来就得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一句话就是谁造谣生事谁就得付出代价。 最后还得压实主体责任,让上面给下面担着责、组织给个人担着责、干部给事业担着责,形成一个好的循环才行。各级党委得把容错纠错当成日常监督、巡察监督还有派驻监督的一部分来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