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但养老服务供给仍存在结构性短缺。
其中,用地成本高、供应渠道单一等问题成为制约养老服务发展的重要因素。
为破解这一瓶颈,三部门近日联合出台政策措施,从土地供应、成本控制、空间利用等多个维度进行系统设计。
在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方面,政策明确要求新建城区和住宅项目按照规划标准同步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这一规定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和房地产开发的强制性要求,确保新增城市空间中养老服务设施的合理布局。
同时,允许非独立占地养老设施与其他建筑兼容建设,通过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在有限的城市用地中最大化养老服务功能。
在降低市场主体负担方面,政策采取了差异化的土地供应策略。
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用地,实行应保尽保、依法划拨,并免除土地出让金,这一措施直接降低了公益性养老机构的初期投资成本,有利于扩大普惠养老服务覆盖面。
对营利性养老用地,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灵活模式,允许土地出让金分两年缴清,既保证了政府收益,又减轻了企业一次性资金压力,有助于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
在盘活存量空间方面,政策鼓励在城镇老旧小区周边的边角地、夹心地等零星用地上改造或增设养老及医养结合设施,支持非营利性养老设施依法调整容积率和建筑高度。
这一举措充分利用城市存量资源,避免了大规模征地拆迁,既节约了成本,又改善了老年人就近享受养老服务的条件。
在农村地区,政策优先利用闲置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养老设施,为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
此外,政策还推动创新资源组合供应模式,精准匹配温泉康养、森林康养等新业态需求,拓展了养老服务的发展空间。
为确保政策有效实施,三部门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纳入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动态监管,明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改变用地用途,这为养老服务用地的长期稳定提供了制度保障。
此次政策组合拳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入“硬约束”与“软激励”并重的新阶段。
在土地资源日益紧张的背景下,如何平衡公益性保障与市场化运作,仍需在实践中探索创新。
未来,随着配套细则的落地与跨部门协作的深化,普惠型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有望迈出实质性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