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年度检察白皮书:数据安全犯罪同比激增17% 新型网络犯罪手段持续升级

最高人民检察院3月1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25年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白皮书。

白皮书全面反映了当前我国网络犯罪的新特点、新趋势,为深入推进网络空间治理提供了重要参考。

从总体态势看,网络犯罪防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去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网络犯罪18.2万人,同比下降33.3%,表明多部门联合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的措施正在发挥实效。

其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68907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起诉31622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起诉100449人,上述三类犯罪占网络犯罪起诉总数的14.3%,仍是网络犯罪的主要形式。

这些数据表明,虽然网络犯罪总体呈下降趋势,但仍处于较高水平,防控压力依然存在。

与此同时,新型网络犯罪形态正在加速演变。

新业态新技术的发展为犯罪分子提供了新的作案空间。

去年检察机关起诉涉虚拟货币犯罪37161人,直播领域犯罪16523人,这些新兴领域的犯罪数量庞大,反映出新经济形态下的监管漏洞。

更值得关注的是,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的犯罪呈现明显上升趋势,去年起诉2282人,同比增长17%。

这类犯罪涉及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和公民隐私保护,危害程度更深、影响范围更广。

传统犯罪与网络手段的融合已成为当前的突出问题。

检察机关数据显示,利用网络实施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赌博犯罪、寻衅滋事犯罪分别起诉1862人、10753人、561人。

这表明犯罪分子正在利用互联网的便利性和隐蔽性,将传统犯罪手段升级改造,使犯罪更加难以追踪和防范。

犯罪手段的智能化、隐蔽化特点日益明显,对执法部门的技术能力和反应速度提出了新的挑战。

从深层原因看,网络犯罪形态的演变与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密切相关。

虚拟货币、直播电商等新业态在带来经济活力的同时,也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新的温床。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新技术的复杂性和监管的相对滞后性,从事违法活动。

同时,数据已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和战略资源,对数据的非法获取、买卖、泄露等犯罪行为也随之增加。

面对这些新挑战,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和执法机制。

一方面,要加强对新业态新技术领域的法律规范,堵住监管漏洞。

另一方面,要提升执法部门的技术侦查能力,建立跨部门、跨地域的协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

同时,还要加强对公民的网络安全教育,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

从前景看,随着数字中国建设的深入推进,网络空间的治理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检察机关将继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既要严厉打击网络犯罪,也要为新业态新技术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网络空间的安全稳定,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也关系数字经济行稳致远。

白皮书所呈现的“总量回落与结构变化并存”提醒我们:对网络犯罪既要看到阶段性成效,更要正视新技术、新业态带来的新增风险。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持续完善协同治理体系,打通打击、预防、治理链条,才能在数字化浪潮中更好守护公平正义与社会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