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云报道,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最近处理了一起邻居漏水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事情的起因是张恒住在楼上,楼下的李明家被水淹了。张恒在楼顶公共区域浇花时没关水龙头,水顺着流下来,淹了李明家。李明联系媒体曝光此事,结果张恒觉得自己的名誉受损,把李明告上了法庭,要求他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张恒的诉讼请求,他不服就上诉到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李明和张恒原本是和和气气的邻居,但这次“水灾”让关系彻底破裂。李明把事情经过告诉媒体后,视频里出现了张恒的脸部马赛克处理和他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评论区里很多网友都为李明打抱不平,这让张恒觉得自己的社会评价受到了损害。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李明只是客观事实披露后通过媒体曝光,并没有直接发表贬损张恒名誉的言论。所以他没有主观故意去侵犯张恒的名誉权。因此法院驳回了张恒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大家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在网络上发表评论时要注意不要随意侮辱、诽谤他人,否则可能会承担法律后果。刘晓云整理出这个案例给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