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 男子偷抓20只野生蟾蜍被抓现行

10月15日深夜,山东临沂兰山公安分局的车辌派出所接到消息,说有个姓颜的男子在韦石河村鬼鬼祟祟。值班民警赶紧过去布控,就在夜里23点的时候,他们瞅见村口有个男的东张西望,腰间的袋子里还露出了几只鼓鼓囊囊的“疙瘩”。民警把人喊住一问,对方结结巴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可袋子里的东西一直在动。打开一看,全是活蹦乱跳的野生蟾蜍,作案用的手电筒、网兜也全在里头。这时候,那个33岁的兰山男子颜某某不得不承认,他专门挑那些守在田边的蟾蜍下手,光是手里就抓了上百只。警方顺着这条线找下去,又在兰陵县大仲村镇把负责收赃的37岁蒋某给抓了个现行。现在这俩人都被抓进去了,扣下的蟾蜍也全都放回了野外。 警察还特意提醒大家一句:蟾蜍在“三有”保护动物里呢,要是私自抓超过20只那就是犯法。《刑法》第341条第2款写得很清楚,用不该用的工具或者在不该去的地方打猎,搞坏了野生动物资源的,最高能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说绝对不能去捕野生蟾蜍,更别提那种抓来撒盐泡酒、想用它来驱邪的迷信做法了。 同一天里,浙江嘉兴南湖派出所也发生了一件让人心里暖暖的事:湖南益阳有个叫小李的男子因为说话有点障碍跟工厂走散了。警察赶紧给他买了张车票,又怕他看不懂电子显示屏上的车次信息,就亲手画了一张详细的“回家路线图”,上面标好了换乘车站、出口方向还有公交站牌的位置。第二天一大早,小李的姐姐顺利接到了哥哥,一见面就对警察连声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