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有件事挺闹心,原本只是个副手被查的小新闻,结果一不小心扯出了两个省的“广电系统”。昨天晚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消息说,宁夏回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有个副局长叫王正儒,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的审查和调查。其实这个人背景挺深,是宁夏大学西夏学研究院中国少数民族史专业的博士、教授和研究员。你看,从一个博士生能一路升到正厅级的巡视员,这履历是挺厉害的。 再说另一个省的事。经甘肃省委批准,甘肃省纪委监委也正在查省广播电视局原来的副局长符红斌。这就很奇怪了,为啥是省级纪委监委去查这些局级干部呢?很多人都搞不懂一个点:广电系统里的局、台、网到底怎么区分?老百姓常说的“广电”,其实就是一锅大杂烩,里面包含了局、台、网三样东西。举个例子大家就明白了: 省广播电视局是省级政府的直属行政管理部门,归广电总局管; 省广电网络公司是负责运营的企业,它是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也就是中国广电集团)的下属单位; 中国广电集团是由广电总局负责组建和代管的。 所以从组织结构上说,这两个单位一个是政府机构,一个是企业。既然性质不同,那处理问题的程序也就不一样了。 对于公司里的干部出了问题,比如东乡区的中国广电江西网络有限公司东乡区分公司原副总经理赵裕平主动交代了问题,那自然是由公司纪委介入调查。他的案子现在正由中国广电江西网络有限公司抚州市分公司纪委负责审查,同时还接受了东乡区监委的监察调查。 那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这种级别的干部为啥要由省级纪委监委直接调查呢?原因很简单:省级纪委监委有权力监督和调查本省范围内的所有公职人员。只要是副局长这种级别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犯罪,那肯定是由纪委监委直接动手。 而且这里面还有个关键区别:局是行政单位性质的“政”,网是企业性质的“企”。在行政体制下,广播电视局的工作人员是公职人员。对于公职人员的问题处理,就必须按照纪委监委的法定程序来办。 说白了就是一句话:省广电局属于政府部门体系,所以查的是政;省广电网络公司属于企业体系,查的是企。这两套规则不能混为一谈。 对于王正儒这种情况来说,因为他是局里的副局长、正厅巡视员,属于政府公职人员的编制体系,所以必须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而公司里的干部出了问题,则是由公司纪委或者当地监委来管。 至于那个甘肃的符红斌也是一样的道理。他们两个都是省级政府机构中的副职干部,所以都得交给省纪委监委去查。 不过这里面还有个很有意思的地方:有些地方的分公司纪委也有一定的调查权限。比如刚才说的东乡区那个副总经理赵裕平的案子,就是由分公司纪委和区监委共同负责的。 最后再强调一下:不管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还是甘肃省广播电视局,都是政府的行政单位而不是企业性质的“公司”。所以在涉及到副局长这类公职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时,“公司纪委”根本就不存在介入的前提条件。 这就是为什么会出现“不是公司纪委原因”这种说法的原因所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