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淮滨妇联联动法院“淮枫和畅”调解室释法解结 化解再婚家庭离婚争议

在当代社会结构转型背景下,再婚家庭面临更为复杂的矛盾纠纷;淮滨县近日处理的这起离婚案件,折射出家事纠纷调解工作的现实挑战与创新突破。 案件当事人双方均为再婚重组家庭,2017年登记结婚后共同抚养三名子女。由于长期异地务工导致的沟通缺失,加上子女教育方式等矛盾积累,婚姻关系最终破裂。虽然双方对解除婚姻关系无异议,但在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标准及共同财产分割等核心问题上存在严重分歧,使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分析矛盾根源可见,此类案件具有典型性特征:一是涉及未成年子女数量多,抚养权判定需兼顾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二是再婚家庭财产关系复杂,既有婚前个人财产又有婚后共同财产;三是当事人情绪对立严重,需要专业心理疏导介入。 淮滨县妇联与法院启动"府院联动"机制,采取"法律研判+情感疏导"双轨并行的调解策略。法官团队重点解读《民法典》第1084条关于抚养权判定的标准,以及第1087条财产分割原则,明确告知当事人"八周岁以上子女应尊重其真实意愿"等法律规定。妇联调解员则运用专业社会工作方法,通过12次单独约谈和5次联合调解,引导双方聚焦子女成长需求。 经过系统化调解程序,最终达成三项重要成果:三个孩子抚养权按年龄阶段合理分配,抚养费标准参照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共同财产分割兼顾女方对家庭付出较多的实际情况。调解协议特别约定建立"共同育儿沟通群",确保离异后父母仍能协同履行监护职责。 该案的成功调解具有多重示范意义。从制度层面看,展现了"妇联+法院"联动机制在化解家事纠纷中的独特优势;从实践价值看,为同类案件处理提供了"情、理、法"融合的调解范本;从社会效应看,通过个案处理推动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在基层的落实。

化解家事纠纷,既要依法处理,也要以情促和,更要优先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淮滨县妇联与法院的实践表明,通过多元解纷平台,讲清法律规则、落实家庭责任、细化协同育儿安排,才能让离婚不伤及孩子,也为基层社会治理筑牢家庭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