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定于2月3日召开 聚焦"十五五"规划与民生提案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近日公布重要会议安排,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26年2月初首府呼和浩特举行;会议时间的安排兼顾自治区年度工作部署节奏,并与自治区人大会议衔接,有利于完善重大决策的民主协商流程。根据议程安排,政协委员将重点履行三项职能:一是总结履职情况,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二是参与重大决策协商,通过列席人大会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三是推进制度机制建设,表决通过涉及的会议决议文件。分析人士认为,此次会议召开之际正值国家“十五五”规划启动之年。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基地和生态屏障,内蒙古的发展战略与国家整体布局紧密相连。政协会议将为各界提供建言资政渠道,尤其在推动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各上,有望形成更具针对性的建言成果。 从筹备情况看,提案工作仍将作为履职的重要抓手。据统计,十三届政协三次会议以来,委员们围绕民生改善、经济发展等议题提交提案数百件,办理答复率保持较高水平。新一届会议将更优化提案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建议的针对性和可行性。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会议将延续近年来内蒙古政协的创新举措,包括深化“政协+互联网”履职模式、完善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提升民主监督实效等,相关改革有望持续推进。这些探索提升了协商民主的质量,也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一次全会,既是对过往工作的系统梳理,也是对未来发展的集体谋划;把提案办理做得更扎实,把“十五五”谋划议得更深入,关键在于让协商更贴近实际、让建议更可落实、让共识更好转化。随着自治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临近,各界期待通过更高质量的协商和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为内蒙古在新的发展阶段凝聚合力、拓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