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在广告市场中,一些经营主体为了博眼球、抢流量,采用“大字吸睛、小字免责”“随意宣称第一、首创、最佳”等做法,甚至以“萝卜坑式引证”制造权威背书,或在宣传中弱化对消费者不利信息,导致消费者误解产品性能、价格或服务条件。
此类广告不仅损害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也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影响广告行业公信力。
原因:一是部分广告主法律意识淡薄,对提示性用语的规范性要求重视不够;二是数字化营销环境下信息传播速度快、渠道多,监管难度上升;三是行业竞争激烈,一些主体借“文字游戏”追逐短期收益,忽视长期信誉成本;四是个别媒介发布环节把关不严,放大了违规广告的传播影响。
影响:违规广告一旦形成规模效应,可能导致消费者对市场信息的信任度降低,优质产品被不实宣传挤压,市场资源配置被扭曲,诚信经营主体面临不公平竞争。
同时,广告秩序混乱还会增加监管和司法成本,影响营商环境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对策:针对上述问题,市场监管总局明确了六方面重点任务:一是整治“误导性大小字”广告,要求提示性用语清晰显著;二是依法查处未显著标明提示性用语的广告;三是依法查处违法使用绝对化用语的广告;四是加强引证广告监管,纠治“萝卜坑式引证”;五是强化广告主自证广告内容的责任,确保宣传可核验、可追溯;六是加强对主要广告发布媒介的监管,压实平台和媒体主体责任。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对严重欺骗误导消费者、扰乱竞争秩序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并引导广告活动各方经营者主动摈弃“文字游戏”式广告。
前景:此次专项整治为期半年,既体现出从严监管的力度,也释放出优化广告生态的信号。
随着监管持续推进,提示性用语的规范使用、引证信息的真实性、广告内容的可验证性将成为行业基本准则。
预计一批“打擦边球”的广告将被清理,合规宣传、真实表达将成为市场主流,广告资源将更多向高品质产品和服务倾斜,推动行业走向质量导向与诚信导向。
广告是市场经济的晴雨表,其规范程度直接反映市场环境的健康水平。
此次专项整治既是对乱象的及时纠偏,更是对高质量发展理念的践行。
当企业不再依赖"文字游戏"获取竞争优势,消费者才能获得真实透明的市场环境,这也正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题中应有之义。
未来,如何在规范监管与鼓励创新之间寻求平衡,仍需市场主体与监管部门共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