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关乎人民生命健康,是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要基础。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针对当前药品流通领域存的突出问题,制定了系统化、全方位的监管举措,力求在质量把控、风险防范、信息追溯等环节实现全覆盖。 在质量安全防线上,山东药监部门建立了多层次的风险防控机制。通过每季度开展全系统、各领域药品安全风险会商,推动防范关口前移;加大信用信息归集使用力度,强化分级分类监管;针对临床试验、委托生产、集采中选、网络销售等重点环节进行靶向发力。这诸多举措的成效已初步显现,2024年山东药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9.8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为群众用药安全筑起了坚实防线。 集采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保障是当前监管的重点。山东药监部门按季度更新调整集采中选药品清单,对第十一批集采中选药品进行全覆盖检查抽检,开展风险监测,实现风险防控前移。针对集采中选医疗器械企业,该部门推出理论培训、盲样检验、能力评估、能代沙龙、帮扶整改五大举措,为企业量身定制个性化"体检报告",对问题企业实施一对一督导和全闭环整改,用专业监管为集采中选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筑牢防护墙。 医保基金管理是涉及广大参保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山东药监部门结合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清源"行动,全省共检查企业3.6万余家,立案查处1226件,罚没款1149.82万元。该专项整治针对临床试验、委托生产、集采中选、网络销售等重点环节强化靶向发力,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全领域排查防控安全风险隐患,全方位筑牢药品质量安全底线。 药品全流程可追溯体系的建设是保障用药安全的重要基础。山东推动全省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全品种扫码追溯,目前11.56万余家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入驻追溯平台,入驻单位数和入驻率均居全国首位。2025年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出入库扫码量突破156亿多条,为药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全国率先开展疫苗冷链信息化追溯试点并全省推广,对疫苗储运温度异常数据实时监测和预警处置,实现了全省疫苗配送和使用环节的全流程冷链信息化可追溯。 中医药是中华文明的瑰宝,其质量提升直接关系到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山东药监部门强化中药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科学制定抽检计划,提升抽检靶向性;开展中药显微鉴别检验能力评估,并组织专业培训,提升中药生产企业质量把控能力。积极协调指导温经汤颗粒获批上市,成为山东省首个获批的经典名方,支持经过临床实践检验的临床处方向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药新药递级转化,2025年共备案35个新中药制剂品种。 药品现代物流的规范化管理对保障药品安全流通至关重要。山东省药监局印发《山东省药品现代物流实施意见》,对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和开展受托储存、运输药品业务的批发企业的组织机构与人员、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质量管理体系、受托储藏运输要求等给出了细致规定。这一举措有利于提升山东省药品流通的集约化、规模化、规范化程度,更好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和及时供应。 科学普及是提升全社会药品安全意识的重要途径。山东药监部门针对老年群体推出"银龄药知道"大字版专栏,开展走进老年大学活动,科普老年人用药知识;以药品安全宣传周为契机,策划16项系列活动,走近群众开展科普;创新开展中小学生药品安全征文、短视频大赛,报名作品达4000余件;创新制作短视频、广播剧及广播系列访谈50余期;面向绿色出行人群,在车载电视、站牌投放科普动漫与海报,构建可看、可听、可感的科普新格局。作为全国药监系统首批4个产业集聚区普法试点省份之一,山东创新普法举措,实现监管全程普法,优化法治服务。 化妆品监管也是药监部门的重要职责。山东发挥作为化妆品个性化服务和电子标签政策叠加优势的地位,制定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方案,探索服务群众个性化用妆新路径;开展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继续丰富化妆品电子标签展示形式,更加清晰生动地展示产品标签信息,成为全国化妆品个性化服务和电子标签"双试点"。
这场覆盖药品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升级,反映了以问题为导向的改革力度,也回应了公众对用药安全的期待。随着技术手段与制度创新合力推进,山东药品安全治理上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为完善更高水平的全民健康保障体系提供了参考。(全文共计99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