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不是搞“和稀泥”,是在事实清楚

这年头,规范用工秩序,彰显法治精神的事儿可真不少。最近有一桩看似普通的劳动争议案件,因为解雇理由争议性特别大,最后通过调解圆满解决,让大伙儿都挺关注小微企业怎么用工,怎么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这次案子里头的主角是万某,她在一家便利店干了四年了。今年3月,店方直接给她甩个理由说上班期间冲泡奶茶,单方面就把她给辞退了。这事儿把四十多岁的万某气得够呛,觉得这是企业经营压力大找借口裁员。她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了好几项诉求,加起来算一算,万某可是要了一万七千多块呢。 可受理了这事儿后,相关调解组织并没急着拍板裁决,先把这个小店的底细摸了个透。这便利店规模不大,只有五名员工,平时用工管理本来就不咋地,连书面劳动合同都没签。调解员分析说,就拿“冲泡奶茶”这么个小事儿当借口来解雇人,实在是有点牵强了。背后透露出的很可能是那些小生意难做啊,经济环境不好给人家的压力太大了。 不过呢,经营困难也不能成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挡箭牌。面对这种有普遍性又有代表性的纠纷,调解员那是拿出了真本事和艺术水平来做工作。他们用“背对背”的方式跟双方沟通。给用人单位做思想工作时,调解员着重讲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里写得清清楚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必须得有法定理由和程序才行。即使因为经营需要调整人员结构,也得依法支付补偿金,不能瞎编理由逃避法律责任。 这种“以案释法”的方式让企业老板恍然大悟:规范用工不光是法律逼着干的事,更是企业能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最终企业方承认经营确实遇到难处了,辞退决定确实欠妥表示愿意承担责任。给劳动者万某做工作时,调解员肯定了她的维权意识同时也解释了法律条款。比如关于没签劳动合同要付双倍工资这块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说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没签合同的就视为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了。 调解员结合具体情况给万某算了笔账:诉求里有些部分可能在仲裁或诉讼里拿不到那么多支持。这让万某心里有了数调整了过高的预期把焦点放在合理的赔偿范围上。通过调解员在法律和情理之间的平衡沟通双方的火气慢慢消了立场也都靠了过来。 最终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协议:企业当场给了经济补偿金万某就把仲裁申请给撤了关系也和平解除了。本来一场可能拖很久甚至打官司的纠纷在调解机制的柔性作用下就化解掉了。 这个案子的顺利解决意义大得很呢!它不光是教大家守法诚信经营得把规范用工当生命线不然迟早得吃大亏;还说明咱们国家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特别是调解机制的重要性呢!调解可不是搞“和稀泥”,是在事实清楚是非分明的基础上用法律政策情理来疏导大家用更高效成本更低的办法把问题解决好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最后还提醒咱们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时候得把劳动保障监察和普法宣传的工作做得更扎实一点筑牢劳动者的权益防护网让大家都过上好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