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11月,积石山县的一对男女,蒲某和郭某,按照当地的习俗举办了婚礼,可是一直没去民政局领结婚证。没过多久,蒲某怀上了孩子,现在孩子已经七个月大,一直跟着妈妈生活。今年5月11日,蒲某把郭某告到积石山法院,要求孩子由自己抚养,还提出要把郭某的洗衣机、衣柜、茶几、电视机、沙发这些财产价值1.25万元归自己,还有大约2万元的金银首饰也归自己,还有诉讼费也让郭某出。案子进了法院之后,负责这个案子的法官觉得可以快点调解。法官给两个人讲清楚法律规定和道理,两个人经过商量后达成了协议。根据协议,孩子继续由蒲某抚养,郭某当场给了蒲某3万元作为孩子的抚养费。另外,蒲某也给了郭某10万元作为彩礼钱退回去。双方在协议上签字按手印,事情就这样解决了。积石山县法院这次只用了一天时间就把这个同居纠纷调解成功,大家都觉得这个方法特别好。这次调解不仅节省了时间和金钱成本,也让大家看到了法院处理这类事情的高效率。对于类似的问题来说,这个例子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个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让纠纷在最短时间、最低成本内得到实质性化解,才是司法为民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