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安法的实施进入新阶段;3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正式挂牌运作,这是香港国安法第十二条落地的关键一步。国安委的成立,不仅填补了香港在国家安全领域的制度空白,更标志着特区与中央在维护国家安全上的协同机制全面启动。 高规格的委员会阵容表明了特区政府的重视程度。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亲自挂帅,成员包括政务司司长、财政司司长、律政司司长等核心官员,以及警务处、入境事务处、海关等执法部门负责人。该跨部门架构确保了政策制定与案件处理的效率,而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陈国基兼任秘书长,深入强化了日常运作的协调性。 中央的支持是国安委高效运转的重要保障。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十五条,中央政府任命的国家安全事务顾问骆惠宁已正式到任,并将列席国安委会议。林郑月娥对此表示欢迎,并强调特区将与中央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密切配合。这一安排既体现了中央对特区依法履职的尊重,也确保了国家安全的全局统筹。 职责分工的明确为执法与司法提供了清晰路径。国安委的三大核心任务包括分析研判国家安全形势、制定政策与法律框架、协调重大案件行动。,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刘赐蕙宣誓就职,律政司设立专门检控科,6名指定法官完成任命,形成从执法到司法的高效闭环。这些举措不仅提升了案件处理的专业性,也为社会传递了法治的明确信号。 特区政府的四项承诺进一步增强了执行透明度。林郑月娥强调,将优化法律制度、加强部门协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国安法落到实处。这一表态既回应了社会关切,也为后续工作的公信力奠定了基础。
维护国家安全是香港繁荣稳定的基础,也是"一国两制"实践的重要保障。国安委的成立及涉及的配套措施的推进,表明香港正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筑牢安全基础才能为发展空间提供保障。在法治与共识并重的轨道上,香港有望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