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以“超低价”为噱头的虚假房源借技术放大传播。 据警方通报,涉事自媒体账号所有人薛某为获取流量并导流获客,伙同同事赵某、谭某、钱某、郑某等人,利用生成式技术对房源画面和信息进行拼接、改造,将非松江区房产包装成松江区售的“超低价”房源,持续发布虚假视频100余条。警方认定其行为扰乱公共秩序,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该案显示,房产交易领域长期存在的“虚假房源”问题,在短视频传播和技术工具加持下,出现制作更容易、扩散更快、迷惑性更强的新变化。 原因——流量驱动与成本下降叠加,治理短板被深入暴露。 一上,个别从业者激烈获客竞争中追逐“眼球经济”,用“低价稀缺”“限时捡漏”等强刺激信息吸引点击,再把流量转化为咨询和带看,形成“虚假引流—真实推销”的灰色链条。另一上,新工具显著降低伪造成本,制作更隐蔽、批量生产更容易,使“造假”从过去的文字夸大、图片盗用,升级为更具沉浸感的视频误导。另外,部分平台对房源内容的真实性审核仍偏重形式合规,对地理位置、价格区间、产权信息等关键要素缺少结构化校验;行业内部对从业人员发布内容的约束也不够严格,客观上给违规操作留下空间。 影响——损害群众权益,扰乱市场秩序,削弱社会信任。 虚假房源会直接增加群众找房成本,诱导消费者反复咨询、跨区奔波,甚至在“定金锁房”“先交服务费”等环节引发纠纷和损失。更深层的影响是扰乱区域房地产信息环境,扭曲价格预期,影响正常交易秩序。对社会治理而言,虚假信息一旦规模化传播,还会挤占公共信息空间,削弱公众对网络内容和行业信息的信任。值得关注的是,技术滥用并不限于房产领域,近期在学术期刊诈骗、冒充身份诱导转账、仿冒声音和形象实施欺骗等现象也时有发生,说明“低成本伪造+高效率传播”正在成为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的新工具、新路径。 对策——依法治理与技术治理并举,形成全链条防控。 其一,强化依法打击与以案释法。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等行为依法处置,保持高压态势;同时通过公开通报、普法提示,明确法律边界和违法成本,形成震慑。 其二,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完善“发布—审核—处置”闭环。平台应针对房源类内容建立更严格的风控规则:对“超低价”“零首付”等高风险标签设置触发阈值;对位置、价格、户型等核心信息开展一致性校验;健全用户举报和快速下架机制;对重复发布、批量生成、异常互动的账号实行分级处置并加强溯源。 其三,推动行业自律与监管协同。房产经纪机构应将线上内容发布纳入合规管理,建立可追责的内部审核制度,对“以假引流”零容忍;行业协会可推动统一的房源编码和信息共享机制,减少“无源可查”的空间。监管部门可加强跨部门联动,推动房源信息与权威数据对接,提高核验效率,形成对虚假房源的常态化巡查治理。 其四,提升公众识别能力与风险意识。消费者遇到明显偏离市场的“超低价”信息,应通过官方渠道、正规平台和线下核验确认产权、位置及交易条件,不轻信“先交费用再看房”等话术,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必要时留存证据,及时报警或向平台投诉。 前景——在促进创新应用的同时,把风险治理前置。 新技术为信息传播和产业服务带来便利,但应用越广,越需要把安全、合规和伦理要求嵌入工具链和业务链。未来治理重点将从“事后处置”更多转向“事前预防”:通过内容溯源、标识提示、异常检测、证据固化等手段提升识别效率;通过完善行业标准和平台规则压缩灰色操作空间;通过公共教育提升媒介素养和数字风险意识。只有将制度约束、技术手段、行业责任和公众防范形成合力,才能在鼓励创新的同时守住不被滥用的底线。
这起案件不仅是一桩违法事件,也折射出数字化时代社会治理的新挑战。技术快速迭代的背景下,如何在发展与规范、效率与安全之间找到平衡,需要社会各方共同推动。技术进步应服务于公众需求,而不应成为牟利造假的工具。建立更完善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才能让技术创新在可控边界内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