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执行异议审查是执行工作的重要“安全阀”。
在一些案件中,当事人对查封、扣押、划拨、评估拍卖等措施存在疑虑,若审查停留在材料齐备与程序节点层面,容易出现实体争议久拖不决、权利救济路径反复切换等情况:一方面影响执行效率,另一方面也可能积累不满情绪,增加信访投诉与对抗成本。
随着涉民生、涉不动产交易、涉企业债务等案件增多,执行环节争议呈现复杂化、群体化倾向,对审查质效提出更高要求。
原因——执行争议高发,既有客观案件结构变化,也与审查机制衔接有关。
一是部分异议申请事实链条长、证据分散,购房、租赁、担保、代持等关系交织,单纯“纸面审查”难以还原真实交易与权利状态。
二是执行实施与异议审查若缺乏有效沟通,容易出现“纠错滞后”:实施端已采取措施,审查端再被动介入,程序叠加导致时间成本增加。
三是纠错与规范反馈机制不完善时,同类问题可能重复发生,造成异议、复议甚至异议之诉的连锁增量。
影响——为破解上述瓶颈,南阳中院在长期办案中探索形成“三步协同”工作机制,核心在于把审查做实、把关口前移、把矛盾化解在前端与现场。
第一步是“全面审查”,强调形式审查与实体审查并重,通过庭审听证充分听取各方陈述,对主体资格、证据真实性与关联性、执行程序合法性、执行行为适当性等进行系统核查,推动“有理说在庭上、问题解决在案内”。
据介绍,该院今年以来办理执行异议案件131件,开庭听证率、法定期限内结案率均实现100%,在强化程序公开的同时提升了裁判可接受度。
第二步是“执异联动”,突出执行实施与异议审查的协同闭环,推动“后端纠错”向“前端预防”延伸。
该院建立“初查—释明—预审查—听证—反馈—裁决”的工作链条:实施团队先行核查,明显成立的及时纠正;对事实存疑的,移交审查团队预审并引导当事人补充证据,再通过听证质证查明关键事实,形成审查意见后快速反馈实施端同步处置。
以涉房产查封争议为例,部分购房户通过补正证据、当庭质证后获得及时解封,申请人撤回异议,相关手续也同步办理,体现了联动机制在减少程序往返、压缩处置周期方面的效果。
机制运行表明,看似环节增加,实质是把“反复走程序”变为“一次性查清并解决”,从源头减少衍生诉讼与时间消耗。
第三步是“联调联治”,强调把矛盾化解与规范治理同步推进。
执行异议背后往往不仅是法律关系判断,还夹杂利益博弈与心理预期。
通过释明引导、协调沟通、必要时引入多元解纷力量,有助于将对抗性争议转化为可协商的解决方案。
同时,在审查终结后形成针对性“问题清单”,对发现的瑕疵与违规风险及时提示纠正,并通过季度发改分析、典型案例通报、业务培训等方式,推动同类问题“少发生、不再犯”。
据披露,今年以来该院编发发改分析报告3期,向执行实施部门反馈意见17条,编发反面典型案例6个;全市法院新收异议案件同比下降9.24个百分点,复议率同比降低0.7个百分点,执行不满和投诉同比下降31.27%。
从治理效应看,监督反馈与能力建设并行,既提升了执行规范化水平,也增强了社会对执行公正与效率的预期。
对策——从实践路径看,“三步协同”着力点在于三个关键词:实质、协同、治理。
其一,以实质审查回应实体权利争议,减少“程序走完、矛盾未解”的情况;其二,以协同机制打通实施端与审查端的信息壁垒,形成快速纠错与快速处置;其三,以问题清单与数据分析促规范建设,使个案纠偏转化为制度完善。
对其他地区而言,可结合案件结构与人员配置,探索听证常态化、预审查标准化、反馈纠错清单化,同时强化释明与证据指引,降低当事人举证成本与误解概率。
前景——执行质效提升,关键在于把“案结”与“事了”统一起来。
随着不动产交易、企业纾困、民生保障等领域纠纷类型持续演变,执行争议仍可能呈多样化趋势。
下一步,相关机制若能在数字化辅助证据核验、跨部门协同办理、类案规则归纳等方面继续深化,有望进一步压缩衍生程序耗时,推动执行权运行更透明、更可预期,也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稳定支撑。
南阳中院的实践表明,司法效能提升不仅需要技术层面的创新,更需构建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制度体系。
当"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从理念转化为可操作的机制设计,司法机关就能在保障当事人权利与提升办案效率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这正是新时代司法改革的深层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