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商业标识使用“人民”字样的事情闹得挺大,市场监管部门也给立案调查了。这个事起源于2020年,要潮(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后就开始搞“人民咖啡馆”,虽然在2025年11月时“人民咖啡馆”已经在网络上引起了不小的争论,但直到2025年他们还在继续使用。 这个品牌自成立以来就多次申请“人民咖啡馆”的商标注册,但都没成功。虽然商标没注册下来,可品牌却已经扩展到了全国,包括上海、北京、重庆、天津等十多个城市,开了27家店。在门店里,大部分的显眼位置都用了“人民咖啡馆”这个名字配上五角星图案,而“要潮”这类已经注册的商标名称反而在门口和墙上看不到,只在网络平台账号头像里有一点标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把大同臻爵餐饮有限公司给罚了3000元。这家店其实是要潮(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当地的直营门店,在杯子、灯牌、海报上都印了“人民咖啡馆”的字样。 法律专家从法规层面分析了一下。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商标法》,企业名称和商标不能含有违背公序良俗或有不良影响的东西,也不能让人产生误解。“人民”在我国是个很严肃的词,“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这么重要的词直接拿来做商业咖啡馆的招牌容易让人误解成国家机关或公益性组织。 如果这种标识真的让人产生误解了,市场监管部门就有权让你停止使用、限期改正甚至罚款。如果造成了公众误解还有可能涉及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问题。 另外如果有人看到你做得好也去模仿“搭便车”,还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这次的风波其实是商业创意和法律规范、社会共识在碰撞。 这次处理说明了市场监管部门维护秩序、引导企业规范经营的决心。商业繁荣离不开有序的环境,尊重词语的内涵和法律规定才是维护秩序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