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的综合性监管文件,标志着平台经济治理进入精细化、规范化新阶段。
此次出台行为规则,是在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基础上形成的。
去年8月23日至9月22日,三部门就规则内容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吸纳平台企业、行业专家、消费者代表等各方建议,经过反复论证修改完善,最终形成这一兼顾各方利益的监管框架。
从规则内容来看,主要聚焦三个核心维度。
首先是规范价格竞争秩序。
规则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作出具体规定,明确行为边界,力图构建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遏制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
其次是强化对经营者自主定价权的保护。
规则明确禁止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这一规定回应了此前部分商家反映的"二选一"、价格管控等突出问题,有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第三是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规则要求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推动动态定价、差别定价等机制公开透明,并对免密支付、自动续期、自动扣款等常见服务模式作出规范,着力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防止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业内专家分析认为,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具有复杂性、隐蔽性、动态性等特点,传统监管手段难以完全适应数字经济发展需求。
近年来,平台价格领域出现的算法定价、大数据杀熟、虚假促销等问题,损害了消费者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亟需建立针对性的监管规则。
值得注意的是,规则将于今年4月10日起正式实施,为平台企业和经营者预留了充足的调整适应期。
这体现了监管部门既坚持问题导向,又注重政策稳妥推进的工作思路,有利于减少政策实施对市场的冲击,确保平稳过渡。
下一步,三部门将组织主要平台经营者对照规则开展全面自查,督促其主动规范价格行为,确保各项监管要求落实到位。
同时将加强执法监督,对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在数字经济成为经济增长新引擎的背景下,这份历时两年酝酿的监管新规,既划出了不可逾越的红线,也预留了创新发展的空间。
其深远意义不仅在于规范当下市场秩序,更在于通过制度设计引导平台经济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最终实现经营者有信心、消费者能放心、市场有活力的多赢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