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警方成功摧毁特大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 首犯被判死刑彰显法治威严

一、问题:黑恶势力渗透商贸区域,形成“以暴控市”的链条 上世纪90年代初,徐州部分人员以暴力手段插手市场经营,逐渐形成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以王永平、陶锡铭为首的团伙网罗多名有前科人员——活动频繁、组织严密——长期盘踞人员密集的商贸集聚区和交通场所,通过殴打、砸毁、威胁恐吓等方式压制正常经营和民间纠纷解决渠道,强行攫取利益。 警方侦查掌握,该团伙涉案时间长、作案密度高,涉嫌实施多起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造成多人受伤致残,受害群众范围广,社会影响恶劣。一些经营者因担忧报复选择沉默,个别外来商户被迫撤离,市场信心和交易秩序受到冲击。 二、原因:利益驱动叠加治理短板,助长“暴力变现” 案件暴露出当时黑恶势力滋生的多重土壤。 其一,利益诱惑催生“暴力服务化”。团伙以控制市场摊位、转运节点、物流通道和娱乐场所为目标,通过“摆场”“立威”树立恐惧氛围,再以“摆平纠纷”“罩场子”等名义向商户和从业者攫取非法收益,形成可持续的犯罪收益链。 其二,组织化、职业化倾向明显。首要分子与骨干成员分工协作,一端出资拉拢、供给资金与通讯工具,一端负责暴力实施、威胁控制,在商贸繁华区域周边逐步扩张势力,增强隐蔽性和对抗性。 其三,受害者“敢怒不敢言”导致线索匮乏。部分受害者担忧被打击报复,不愿报案或作证,使早期治理面临取证难、固定证据难等问题,也为团伙持续作案提供了空间。 三、影响:侵害群众安全感,破坏法治化营商环境 该团伙以暴力、胁迫手段介入市场运行,带来的危害具有复合性。 对群众而言,公共场所滋事斗殴、随意打砸等行为直接侵害人身财产安全,破坏社会安宁,削弱群众获得感、安全感。 对市场而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行为扭曲正常交易规则,抬高经营成本,挤压守法经营者生存空间,损害城市商誉和招商引资基础。 对治理而言,黑恶势力试图以“私力救济”取代法治秩序,扰乱基层治理生态,一旦形成利益同盟,极易向更深层次的违法犯罪蔓延。 四、对策:集中攻坚、深挖彻查,以证据链锁定犯罪链 面对黑恶势力持续坐大的态势,徐州警方自1994年3月起对涉及的线索展开专案侦查,围绕人员结构、资金流向、作案规律和重点场所活动轨迹开展摸排,推动案件从个案侦办向组织打击延伸。 侦办过程中,办案单位注重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围绕暴力控制、非法获利、组织指挥等关键环节固定证据,通过走访受害人、调取相关经营与活动情况、核实通讯联络和资金往来、比对多起案件关联性等方式,逐步形成相互印证的证据体系,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斩断团伙组织链条。 1996年,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对首要分子依法从严惩处,对骨干成员和积极参加者分别判处相应刑罚,传递出对黑恶犯罪“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五、前景:以常态化治理巩固成果,护航高质量发展 从案件处置看,依法严惩只是起点,更关键在于以制度化、常态化机制压缩黑恶势力生存空间。面向未来,需在以下上持续发力: 一是完善线索发现与快速处置机制,在商贸市场、交通枢纽、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加强联动治理,形成“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闭环。 二是强化法治宣传与群防群治,畅通举报渠道,保护证人和举报人合法权益,降低群众维权成本,提升协同治理效能。 三是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牵引,推动市场管理、行业监管与治安防控同向发力,堵住“强迫交易”“非法控制节点”等灰色空间,确保经营活动在阳光下运行。

宣武市场重现的繁荣景象印证了一个基本逻辑:黑恶势力是市场经济的毒瘤,必须依靠法治手段与群众力量才能彻底清除。该案的侦破不仅恢复了当地经济秩序,更表明:任何危害群众利益的犯罪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