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别把银行卡当成“人情”随便送人

7月13日那天晚上,高新区公安分局反诈中心接到个红色预警,辖区里一个叫王某朝的姑娘正拿着银行卡,往骗子的账户里转大钱。民警赶紧给王某朝打电话,可怎么都没人接。眼看着时间滴答滴答溜走,民警只好叫她的亲戚先去劝说,自己也赶紧开车赶到了她最后出现的那个商务大厦。 在大厦22层找到了王某朝,民警刚问起那笔转账的事儿,她脸色就变得煞白,眼神直躲。民警心里一咯噔,这事儿肯定有猫腻。 赶紧查了她的银行流水,结果让人大吃一惊。系统显示王某朝的账户才短短几天工夫,一边收进来45万多块钱,还牵扯进3起诈骗案,她自己从中赚了6000块钱。证据摆面前,王某朝没法再装傻了。 她交代说,明明知道别人拿她的卡走账是犯法的,为了这点小利还是把卡租了出去,当人家的“提款机”。 现在,王某朝因为涉嫌帮信罪已经被高新区公安分局给刑拘了。审讯室里她哭着说:“我以为就是顺手帮个忙,没想到把别人坑了,也把自己坑了。” 警方特别提醒大家:千万别把银行卡当成“人情”随便送人。这事儿离我们不远——只要你明明知道别人是在利用信息网络干坏事,还提供支付、宣传或者技术支持这类帮助,那就有可能犯法。情节严重的最高能判三年有期徒刑还要赔钱。记住了: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微信、支付宝这些东西,绝对不能出租、出借或者卖掉;守住这条底线,也就是守住了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