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这次出台了一个新的规定,《湖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从4月1日开始就给大家用上啦。这个规定给我们老百姓出了很多难题。首先呢,就是想鼓励党员业主站出来,亮明身份,多参与小区里的事情。如果是那个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还没成立,或是瘫痪了,大家可以找社区帮忙,给这个小区组建一个“物业管理委员会”,先暂时把工作给做起来。街道或者乡镇接到申请以后,要在30天内给大家弄好筹备组,筹备组最多6个月就能把工作给做全了。 首次业主大会的费用呢,建设单位得给掏出来,每户30元标准算下来最低有1万元最高10万元左右。这个新规还规定了一个事:把这次决议内容给老百姓说得明明白白的,让大家制定一些科学合理的规则。这次还解决了一个大家一直很苦恼的问题:表决门槛太高难形成一致意见。现在有个变化就是部分可以以楼、栋或单元为单位来一起决定自己范围内的物业事情了,不需要全体业主都同意了。投票的时候,只要你签收纸质票或者是在网上投票了就算数。 另外呢,在这个新规定里面还明确说:原来的物业公司得赶紧把资料交出来退场呀,别跟新的物业公司过不去。还有呢,大家可以成立一个监督委员会专门来盯着业委会别犯错事儿呢。这回新规则也列出了13项禁令:挪用侵占共有财产呀、非法收受好处费啦、擅自签合同啥的都给禁止了。 最后再提一下吧:这个新闻是从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上面看到的。负责审稿的人分别是谢冰、张洋和马娟。希望能帮到咱们湖南邵阳的业主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