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李峰近日对新印发的《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利工作规定》进行了系统解读,这一规定标志着我国律师阅卷权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长期以来,律师阅卷权的行使面临诸多现实困难。
传统的现场阅卷方式要求律师必须前往办案检察院所在地,这不仅增加了律师的时间成本和经济负担,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律师充分行使诉讼权利。
同时,对于一些特殊情形下的阅卷权问题,由于规定不够明确,实践中存在认识差异,影响了律师权利的有效行使。
保障律师阅卷权利,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支点。
把便利举措写入制度、把安全要求嵌入流程,既体现对权利保障的坚定态度,也体现对风险防控的审慎负责。
随着相关规定持续落地见效,期待在更高水平的规范化、数字化支撑下,诉讼参与各方形成更加清晰的规则共识,让公平正义在每一个程序细节中得到更有力的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