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在1月10日发布的消息显示,市场监管总局对相关规定进行了修订。这次修订发布的是第121号令,新修订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预计能给消费者和经营者带来利好。《办法》从2026年4月15日起正式施行,原有的暂行办法将同时废止。这个新规定是在原有基础上进行调整的,共新增了6个条款和修改了22个条款。 该新规的一个主要目标是给恶意索赔行为划出红线。为了防止制度被滥用,《办法》明确规定不得滥用投诉举报权利来牟取不正当利益,也不允许侵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比如投诉人必须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和相应的事实依据,若提供虚假材料、冒用他人名义或者拒不配合核验真实身份就不会被受理。 在规范恶意索赔的同时,新规还增加了对消费预警和风险提示的要求。通过引导经营者通过各种机制预防和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办法》试图推动消费环境的源头治理。 另一个重点是强化权益保护和推动纠纷化解。在这个方面,《办法》完善了行政调解程序,比如对鉴定检测程序、委托调解、调解期限等方面都有增补修改。还新增了投诉处理的回访问效要求。 为了优化举报程序并提高处理效能,《办法》完善了举报的形式要件以提高真实性和有效性。对于重复举报的情况给予不予处理和并案处理的机制,优化举报告知程序以提升基层行政效率。 平台责任方面也有调整。针对部分网店身份信息不真实、平台协助解决争议不到位等问题,新规规定平台内经营者若未在平台依法公示地址或无法联系到其地址时,由平台经营者住所地负责处理投诉。 至于适用范围和一些条款表述也进行了完善。总体而言,《办法》旨在健全统一权威、科学高效、便民利企的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处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