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洛香镇洛香村,从江县人民检察院派驻的驻村第一书记冯烨,成功把一桩影响深远的宅基地边界纠纷给调解好了。原本相邻而居的陆某和陆某某因修院子占用了宅基地边界约30公分产生矛盾,双方争执升级。冯烨得知后迅速响应,把化解这个矛盾当成驻村帮扶工作的重要一环。他没有简单“灭火”,而是给村里成立了一个专门的调解小组。 调解过程中,冯烨带着大家到现场实地勘察,用事实厘清争议的根源。他让双方拿出宅基地权属凭证仔细核对图纸和数据,明确边界范围,用客观事实取代主观臆断。接着,他用通俗易懂的话给双方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冯烨重点讲了物权保护和相邻关系处理原则,让大家知道自己的权利义务在哪里。 除了讲法律,冯烨还注重情理交融。他让双方回忆长期邻里之间的情谊,倡导换位思考体谅彼此。这种基于乡土人情的沟通有效缓和了对立情绪。最后通过多轮“面对面”、“背对背”的沟通,调解小组找到了既能保障一方合理施工需求又能维护另一方合法权益的平衡方案。双方在事实清楚、法律明晰的基础上达成了共识并签署了书面协议。 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展现了检察干警下沉一线服务群众的务实作风。基层治理是乡村振兴的关键,从江县洛香村的案例证明法治力量在基层矛盾调处中非常有效。接下来从江县人民检察院打算以此为契机总结经验推广做法,支持第一书记发挥好前沿“哨点”和调解能手的作用。他们还会协同乡镇党委政府及村级组织健全常态化矛盾排查预警机制,把更多法治资源引入田间地头,为乡村振兴营造更优良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