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本来是咱老百姓过年过节少不了的喜庆玩意儿,但这东西太危险,生产、储存、买卖都得有严格规矩。最近,宜兴市应急管理局给万石镇蒋某芬电子烟花经营部开了个大罚单,把他们现场存放的烟花爆竹给没收了,还罚了3.2万元。 为什么要这么办?因为这家店没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这种无证经营的行为,政府有权责令停止非法活动,罚2万元到10万元不等,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物品。这次执法人员到现场一看,里面藏了不少烟花爆竹实物,要是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实际上,这事儿不光是孤立的个案,而是咱们国家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常态化、法治化运行的一个例子。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品,环节复杂,如果脱离了必要的审查和监管,不合格的产品就会流进市场,储存条件也容易出问题。 宜兴市这次处罚没有乱来,完全在法律赋予的自由裁量权范围内执行了。更厉害的是,这个条款还连接着治安处罚和刑事责任:如果违法构成犯罪,那就要判刑了。这种行政、治安、刑事处罚相结合的多层级惩戒体系,让法律维护公共安全的刚性变得很明显。 监管部门这次果断出手,就是想告诉大家:安全生产的红线是绝对不能碰的!非法经营危险物品的“灰色地带”一点生存空间都没有!这是为了维护区域安全形势稳定所必须做的事情。 尤其是在传统节日扎堆的时候,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才是从源头上预防事故的关键。 当然了,光靠部门管还不行,还得靠大家自己提高安全意识才行。 应急管理部门经常提醒大伙:买烟花爆竹一定要去正规店。挑选的时候要看好产品有没有破损、有没有漏药发霉、有没有厂名厂址这些标识信息。 咱们买的烟花爆竹也分等级,A、B级是专业燃放的;C级和D级才是个人可以用的,相对药量小一些更安全。 大家主动选合规产品,按照说明在安全的地方燃放,这就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 安全这事儿比什么都重要。宜兴市这次对无证经营的查处就是一次生动的普法实践和及时的风险警示。它再次证明了一点:维护烟花爆竹市场秩序和公共安全必须靠法治思维和监管执法。 只有政府管、企业自律、公众自觉这三个方面形成合力,共同筑起一道安全防线,老百姓才能过上平安祥和的节日,社会经济发展才能有个更稳定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