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基金两年半亏掉85万银行赔了个底朝天

北京的大兴法院审结了一起特别的案子,71岁的王女士在某银行购买基金,两年半时间亏掉了85万,最终让银行赔了个底朝天。事情还得从两年前说起,王女士去银行办业务,理财经理热情地向她推荐了一款中高风险的基金产品,说风险不大,比较稳健。当时她在柜台做的风险测评结果是稳健型,不符合买这款基金的条件。不过理财经理马上出招,给她指了条明路,让她第二天重新做了一次测评,把结果改成了成长型。于是,在理财经理的亲自带领下,王女士在网点附近的餐厅通过手机银行把200万元一次性买了进去。谁成想,持有了近两年半赎回时一看,本金亏了一大截,竟然有85万多元,亏损比例高达43%。这和理财经理一开始说的“稳健”、“风险不大”差得太多了。王女士觉得银行在卖的时候误导了她,就把银行告上了法庭,要求把这85万损失全赔给她。庭审上银行可不服气,说王女士买基金前的最新测评结果是成长型,和产品的风险等级是匹配的。再说了,王女士是通过手机银行自己操作买的,银行已经尽到了提示义务,这损失得自己扛着。可法院经过调查查明了三件关键的事:第一件是关于测评结果的猫腻。王女士买基金前一天在柜面做过测评,结果是稳健型;第二天在手机银行做的却是成长型。两份问卷在收入、知识、能力这些核心问题上答案大相径庭。考虑到王女士71岁的高龄、职业背景还有录音证据等材料,法院认定第二次测评结果根本不能代表她的真实想法,得以前面的稳健型为准。第二件是销售过程的违规操作。虽说买卖是在手机上完成的,但整个过程都有理财经理在旁边盯着。按规定在营业场所里卖产品必须在专区进行并全程录音录像(也就是所谓的“双录”),但这次理财经理把王女士带到了网点外的餐厅办理业务,完全没做“双录”,操作上违规了。第三件是适当性义务的缺失。银行把中高风险的基金卖给了只有稳健型承受能力的老人,也没证明自己把该说的都告诉了王女士。这明显违背了把合适产品卖给合适投资者的原则,银行有大错。法院最后判定银行的过错和王女士的损失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得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判决下来后银行赔了85万余元。法院还特地给老年投资者提了个醒:理财得守好三条底线。第一是如实填写风险测评问卷;第二是坚持通过正规渠道买;第三是拒绝盲目跟风投资。像这种因为改测评或者违规操作造成的亏损得自己承担后果。来源:北京日报封面图:IC Pho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