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获悉,针对儿童类微短剧创作传播新动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司近日发布管理提示,聚焦遏制“成人化”、纠偏“工具化”、抵制“娱乐化”三类突出倾向,进一步释放鲜明监管信号:儿童题材创作要回归儿童本位与家庭伦理常识,在守住底线红线的前提下实现内容创新,防止创作不当对未成年人身心发展造成伤害。
问题方面,管理提示指向当前部分作品在追求戏剧张力和流量变现时出现的偏差。
一些作品为制造冲突,借“穿越重生”等叙事外壳,刻意塑造“腹黑”“心机”等超越儿童年龄与认知边界的形象,传播以恶制恶、权谋算计等观念;更有个别内容让儿童以“霸道总裁”等成人身份逻辑推进情节,甚至涉及“校园霸凌”“挑动对立”等成人化表达,容易造成价值误导与行为模仿风险。
与此同时,部分账号和机构以造星为名开展“啃小”式商业炒作,强化“成名要趁早”“颜值即正义”等导向,诱导家庭支付高额培训费、包装费,并可能出现安排未成年演员超负荷拍摄、出演暴力惊悚或情感纠葛等不适宜戏份的情形。
还有作品打着轻松搞笑旗号,内容缺乏基本逻辑、脱离儿童认知,夹杂庸俗低俗表达,甚至假借艺术想象宣扬功利化成长理念,把儿童异化为满足成年人情绪代偿或一夜暴富幻想的“流量工具”。
原因方面,儿童类微短剧增长与微短剧产业快速发展密切相关。
一方面,短内容生产门槛相对较低、更新频率快、传播链条短,热点追逐与同质化模仿容易放大创作偏差;“萌娃”“亲子”题材天然具有情绪触达优势,商业机构在算法推送与流量竞争中倾向选择“冲突更强、反转更密、话题更热”的叙事模板,导致儿童角色被成人逻辑牵引。
另一方面,部分从业者对未成年人保护、童工管理、拍摄安全与心理健康等规范认识不足,风险评估机制和现场保障不完善,叠加家长焦虑与“才艺培养”市场化营销,进一步推高“培训—包装—出镜—变现”的链条化冲动。
也需看到,微短剧跨平台传播、账号矩阵运营等新形态,使内容治理难度增加,对审核把关、分级提示、制作流程规范提出更高要求。
影响方面,儿童类微短剧一旦在价值观、情节尺度和生产环节上失序,负面外溢效应不容忽视。
对未成年人个体而言,过早接触成人化情绪与关系叙事,可能带来认知偏差与心理负担;参与不当拍摄,可能造成身心透支、隐私暴露与安全风险。
对家庭与社会而言,“造星”叙事与功利化成长观容易强化教育焦虑,诱发非理性消费;庸俗化、低俗化内容则侵蚀公共文化空间,削弱网络视听内容的育人功能。
对行业而言,若任由“流量至上”挤压创作底线,将损害微短剧整体口碑与可持续发展,也不利于优质内容供给与题材创新。
对策方面,管理提示从内容表达、商业行为与制作规范等维度提出更明确的约束与导向。
其一,内容创作要坚决划清边界:不得为制造戏剧冲突而刻意成人化塑造儿童形象,不得安排儿童演绎“霸总”逻辑或参与成人化情节,更不得借情节之名宣扬算计与对立。
其二,商业运作要把儿童权益置于首位:严禁以儿童身份进行炒作,避免诱导家庭支付不合理费用;不得安排儿童演员超负荷拍摄,严控暴力、惊悚、情感纠葛等超出其身心承受能力的戏份,坚决杜绝将儿童作为“流量收割”工具。
其三,审美与价值导向要回归常识:避免以搞笑娱乐为名输出缺乏逻辑、脱离儿童认知的庸俗低俗内容,不得假借艺术想象传播功利化成长理念,倡导以真实、温暖、健康的叙事呈现家庭关系与儿童成长。
前景方面,随着监管提示的发布与相关制度规则持续完善,儿童类微短剧有望进入更强调品质与责任的调整期。
可以预期,平台审核将更注重对未成年人相关内容的识别与前置拦截,制作机构将加快建立儿童演员保护、拍摄时长管理、心理与安全评估等流程化机制,内容创作将从“靠反差制造刺激”转向“用细节呈现成长”,从“情绪爆点”转向“价值表达”。
同时,面向家庭用户的精品化供给空间正在扩大,更贴近儿童视角、符合教育规律、兼具艺术表达与社会温度的作品,将获得更稳定的市场回报与更长生命周期。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关乎民族前景。
广电总局此次发布的管理提示,是对儿童权益的有力维护,也是对行业创作者的明确引导。
规范不是限制创新,而是为创新指引正确方向。
期待全行业以此为契机,坚持以儿童为中心的创作理念,推动微短剧产业向更加健康、更具责任感的方向发展,让儿童内容真正成为陪伴孩子成长的精神食粮,而非商业变现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