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启动东沙河街道两村征地补偿工作 涉及土地9.4公顷 按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补偿

问题——以成片开发为导向的新增用地需求如何依法保障、兼顾群众权益 记者从滕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获悉,滕州市拟对东沙河街道周村、大养德村部分集体土地实施征收。公告明确,本次征收用途属于法律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并同步披露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基础,意在保障建设用地需求的同时,继续把补偿标准、安置路径与权利救济渠道公开到位,回应群众对公平补偿和长远保障关注。 原因——以法定程序统筹资源要素配置,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近年来,城市更新、产业承载与公共服务配套对土地要素提出更高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征收集体土地必须符合公共利益情形并履行法定程序。此次滕州将成片开发作为征地目的,体现出通过规划引领与统一实施,推动土地资源更集约、更高效配置的治理思路。同时,公告强调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依据、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为参考,反映出在推进项目落地前,注重对权属、地类与风险点进行前置研判,减少后续争议与不确定性。 影响——范围、标准与保障“明细化”,稳定预期、降低摩擦 从范围看,周村拟征收土地总面积1.464公顷,全部为农用地(水浇地1.464公顷);大养德村拟征收土地总面积7.9667公顷,主要为农用地,包含水浇地、旱地、果园、其他林地、其他草地及农村道路、设施农用地、坑塘水面、沟渠等地类。公告明确“实际征收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为后续依法报批留出程序空间。 从补偿看,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执行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政策。拟征收地块位于Ⅰ级区片,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126万元/公顷,并据此明确农用地补偿标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则执行省级统一标准。通过对补偿依据、标准来源进行清晰标注,有利于让群众对“按什么标准补、如何核算补”形成稳定预期,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误解。 从保障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事项按照山东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办法执行。公告提出,在征收土地依法批准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方案办理参保事宜。这意味着安置不仅停留在一次性补偿层面,还将通过制度化养老保险安排,强化被征地农民的长期生活保障。 对策——把公开、听证、登记做扎实,推动补偿安置落地见效 此次公告将信息公开作为重要抓手:在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市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村(镇)务公开栏同步公示,公告期30日(2026年3月4日至4月3日)。对权利救济上,公告明确相关权利人如对方案有异议,可公告期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经听证确需调整的,将修改完善后再行公布,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听证。对补偿落实上,公告要求权利人在公告期内携带不动产权属证明等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对方案无异议的,可在登记时同步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未按期登记的,相关信息将以现状调查结果为准。上述安排体现出“事前公开—事中协商—事后落地”的闭环管理,既强调程序正当,也强调效率与可操作性。 前景——以规范征地促进高质量开发,更需把群众参与贯穿全过程 从治理趋势看,征地补偿安置的关键在于透明、公平与可预期。滕州此次在公告中将用途、范围、标准、社保、听证、登记等要点集中披露,有助于把征地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下一步,征地报批、补偿核算、附着物清点、协议签订、社保衔接等环节仍需细化执行标准与时间节点,强化与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沟通协商,尤其要对地类复杂地块的清点确认、补偿发放进度、社保参保衔接等重点事项加强解释与服务,确保政策“纸面清楚”更“落地有感”。同时,成片开发项目也应同步推进产业导入、就业带动与公共服务配套,让土地要素转化为更可持续的发展动能。

土地征收是城市化进程中的重要环节;滕州市此次征收工作中注重程序合法、补偿合理、保障到位,为类似地区提供了参考经验。未来还需持续关注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确保政策真正惠及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