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城乡发展投资集团原董事长陈策被“双开” 涉嫌受贿等多项违纪违法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月25日发布通报,甘肃省纪委监委对省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陈策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实,陈策作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初心使命背弃,对党的忠诚度严重缺失。 陈策的违纪违法问题涉及多个方面。政治纪律上,其与他人串供、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在作风建设上,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组织纪律上,不按规定报告个人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钱款。在廉洁纪律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旅游活动安排、由他人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此外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 最为严重的是,陈策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进行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职务提拔、工作调动各上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这充分说明陈策已沦为贪污腐败分子,贪欲膨胀到了极端程度。 陈策的违法犯罪问题具有明显的恶劣性和严重性。其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继续违纪违法,说明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对反腐败斗争的警示视而不见。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任职单位的政治生态,还严重损害了党员领导干部的整体形象,对党的事业造成了重大伤害。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甘肃省纪委监委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给予陈策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案件再次表明,国有资产姓公,权力只能用于干事创业、服务发展与保障民生。任何将公权私用、以权谋私的行为终将受到纪法严惩。要通过更严格的监督、更完善的制度、更有力的治理推进国企清廉建设,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与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纪律和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