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常态化扫黑除恶典型案例:严惩组织骨干与“保护伞”,精准处置未成年人涉案问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揭示了当前扫黑除恶斗争中的新动向——成年人利用未成年人实施有组织犯罪现象日益突出。

在王某、陶某彬等涉黑案中,犯罪团伙通过诱骗、胁迫长期失管辍学的未成年人参与暴力活动,形成“以成年人为核心、未成年人作工具”的犯罪模式,严重破坏社会秩序。

这一现象的形成具有复杂社会背景。

近年来,部分未成年人因家庭监护缺失、学校教育缺位而脱离正常成长轨道,极易被黑恶势力裹挟。

犯罪团伙利用其法律认知不足、易受操控的特点,将未成年人作为实施暴力犯罪的“工具”,既降低了犯罪成本,又企图规避法律严惩。

此类犯罪具有组织化、低龄化、暴力化特征,成为滋生新型黑恶势力的温床。

针对这一严峻形势,检察机关确立了“双向治理”原则:对操纵未成年人的成年主犯,坚持“是黑恶一个不漏”的零容忍态度,从严把握取保候审、减刑假释等司法环节;对涉案未成年人则采取“一案一评估”机制,综合考量其认知能力、犯罪作用等因素,避免“一刀切”追责。

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负责人指出,这种区别化处理既体现对黑恶犯罪的雷霆之势,又彰显对未成年群体的司法温度。

在刑事政策适用方面,检察机关明确三个维度:对组织者、领导者及“保护伞”依法顶格惩处;对一般参加者根据认罪态度分层处理;对未成年人重点落实教育挽救措施。

据统计,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已对217名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犯罪的成年人提起公诉,量刑建议从严幅度同比提升34%,同时对62%的涉罪未成年人适用了观护帮教措施。

前瞻未来工作,最高检将建立未成年人涉黑恶犯罪预警数据库,联合教育、民政等部门完善早期干预机制。

法学专家指出,此举将推动扫黑除恶从“事后打击”向“源头治理”转变,通过阻断犯罪代际传递,实现社会治安的深层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