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基层办案质量集中攻坚的工作部署,肃州区人民检察院日前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每案必检"工作,标志着该院案件质量管控体系建设进入新阶段。 会议听取了案件管理部门关于工作推进情况的专项汇报。据介绍,该院已建立起"承办人自查+部门互查+综合评查"的全流程工作机制,并配套数字化保障措施,初步形成了案件质量监管的制度框架;同时,案管部门也客观分析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检查评查实质化程度不够、跨部门协同不畅等短板,并提出针对性改进思路。与会人员围绕成果转化、制度建设等议题展开深入交流。 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随着检察职能不断拓展,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对案件质量管控提出了更高要求。传统的事后监督模式已难以适应新形势需要,亟需建立覆盖办案全过程的质量管控体系。
案件质量提升没有"休止符"。把"每案必检"落到实处,关键在于用制度固化责任、用数据提升效率、用结果倒逼整改;随着机制优化、协同更加顺畅、闭环管理更为严密,基层检察机关将更有能力把公平正义贯穿办案全过程,以高质量司法供给回应社会关切、夯实法治建设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