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耕地保护红线约束更严、资源要素管理更精细,自然资源执法面临“存量问题多、增量管控难、整改周期长、基层力量薄”的现实压力。少数项目出现未批先建、占用耕地建设等苗头性问题,一旦形成既定事实,不仅扰乱土地利用秩序,也会增加后续整改成本,影响产业项目合规推进和群众生产生活安排。如何把问题化解萌芽、把风险控制在前端,成为基层治理的关键课题。 从原因看,一上,土地利用变化特点是隐蔽、零散,传统依靠人工巡查容易出现发现滞后、取证不完整等不足;另一方面,部分群众和经营主体对用地审批、耕地保护等政策理解不够,存“先干再补手续”的侥幸心理;同时,历史遗留问题牵涉面广,涉及权属、规划、项目推进等多重因素,单靠一个部门往往难以形成闭环。执法改革的新要求,也推动基层在技术手段、执法方式和协同机制上同步升级。 针对上述问题,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动国土变更调查与行政执法深度衔接,突出“数据说话、影像作证、现场核实”,将监管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警”前移。依托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监测手段,围绕影像变化地块开展内业比对与外业核查,重点锁定未批先建、违规占用耕地等线索,尽量把风险拦截在开工前、扩建前。2025年以来,该局通过变更调查梳理发现涉嫌违法线索89条,其中75条处于萌芽状态,显示“前哨”机制对早发现、早处置的支撑作用。同时,结合日常巡查,形成“变更调查+巡查监管”的立体网络,提升对新增违法行为的源头遏制能力。 在处置方式上,该局强调“力度与温度并重”。对初次、轻微且无主观故意的违法行为,推行“柔性执法+精准服务”,建立轻微违法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开展上门指导和政策解读,帮助当事人通过补办用地手续、部分拆除复耕等方式尽快消除违法状态。通过把普法融入执法、把说理贯穿整改,引导群众从“被动整改”转向“主动合规”。这个做法有助于缓解对立情绪,减少反复整改与监管成本,将更多力量集中到重点领域和重大风险点。 对触碰底线的严重违法行为,则坚持依法从严、保持震慑。该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规范适用自由裁量权,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非法采矿等行为“零容忍”。2025年以来立案查处违法案件8起,实现全年无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体现出程序规范、证据扎实、执法公正的工作导向。通过“严格办案”和“规范程序”同步推进,既维护法律权威,也为市场主体提供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整改落实是治理成效的“最后一公里”。旌德县在推进整改中突出协同与贯通,形成“内部协同、部门联动、上下衔接”的闭环机制:对内打通信息壁垒,建立共享与会商机制;对外联动县、镇、村三级力量,完善线索移送、联合督办等流程。针对历年难整改问题,落实“一案一策”,通过挂牌督办、争取政策支持等方式加快推进。2025年累计完成整改问题67个,其中历史遗留违法问题15个,并在整改后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实践表明,执法不仅是查处,更是治理;不仅要“查得出”,也要“改到位”。 从影响看,前端发现更及时、柔性引导更精准、执法程序更规范、整改协同更顺畅,将推动自然资源管理从“点上处置”向“系统治理”转变。一上,有利于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保障生态与生产空间;另一方面,有助于提高项目用地合规率,减少因违法建设带来的停工、拆除、纠纷等风险,为县域产业发展提供更稳定的要素环境;同时,通过普法与服务并行,促进公众法治意识提升,推动基层治理更精细、更有序。 面向下一阶段,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表示,将持续深化执法改革,深入起到变更调查在预警研判中作用,完善柔性执法举措,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并在重点区域、重点类型、重点时段加密监管频次,提升线索处置效率与整改质量。随着技术监测手段完善、跨部门协作持续加深,“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快整改”的治理格局有望更加成熟,为耕地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支撑。
自然资源执法需要在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把握平衡,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同时兼顾地方发展实际。旌德县自然资源部门的探索表明,通过完善执法机制、优化执法方式——既能有效遏制违法行为——也能为合规发展营造更好的环境。这种“预防为主、柔性与严格相结合、多方联动”的执法格局,为同类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也为提升自然资源领域治理能力提供了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