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隐性壁垒仍存,获得感有待提升 代表委员审议讨论中普遍反映,民营经济活力强、韧性足,但在部分领域仍会遇到“看不见”的门槛:一是市场准入环节仍有隐性限制,招标投标、资质认定、标准适配各上存不透明、不统一的情况;二是要素获取尤其是融资供给与需求不匹配,部分行业投资大、周期长,面临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期限错配;三是预期管理仍需加强,个别地方政策调整较频繁、执行口径不一致,再加上外部环境不确定性上升,企业在中长期规划上更趋谨慎。 原因:制度供给向落地转化仍有“最后一公里” 分析认为,上述问题既有历史因素,也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涉及的。一上,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持续推进,但地方规则、行业惯例与新要求的衔接仍需时间,少数领域仍存“以惯例替代规则”的情况,使民企在公平竞争中感到成本更高、路径更复杂。另一上,金融机构的风险偏好与民企经营特点之间存在结构性错配,针对轻资产、长周期项目的定价与授信模型仍需完善。同时,涉企执法规范化水平在地区间不均衡,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检查等问题虽在整治,但仍可能影响企业预期稳定。 影响:投资意愿与创新动能受到牵制 多位代表委员指出,民营企业的优势在于敢闯敢试、贴近市场,但当“门槛不清、成本不明、预期不稳”时,企业往往会收缩投资、放缓扩产,进而影响产业链配套、就业吸纳和技术迭代。尤其在经济转型升级、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关键阶段,民营企业对新技术、新模式的试错投入更需要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若堵点长期存在,政策红利难以有效传导,市场信心也难形成持续回升的合力。 对策:以破壁垒、强法治、稳预期形成政策合力 围绕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代表委员提出多项建议,重点是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可操作、可衡量、可监督的治理效能。 ——持续清理市场准入壁垒,完善参与重大项目长效机制。国家层面已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并推动民营企业公平参与招标投标。下一步应在规则公开、流程透明、标准统一上更发力,强化负面清单管理的刚性约束,减少隐性审批和变相门槛,让民企在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公共服务等重大项目中“进得来、接得住、干得好”。 ——加快配套制度落地,让法律从“文本”走向“实践”。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意味着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进入更制度化的轨道。代表委员认为,关键在于尽快完善配套法规政策与执行细则,明确权利边界、责任边界和救济渠道,推动公平竞争、产权保护、创新激励等要求在基层层面可执行、可追责。 ——规范涉企执法,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可感度。有委员建议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细化裁量基准,减少同案不同罚、尺度不一;同时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综合查一次”,降低企业迎检负担,让企业把更多精力用于经营与创新。 ——优化金融供给结构,增强对长期投资的耐心资本支持。针对农牧、制造业等资金需求大、回报周期长的行业,应引导金融机构完善风险评估模型与产品体系,发展更匹配的中长期贷款、供应链金融与信用增进工具,推动融资成本合理下降,提升企业投资能力与抗风险能力。 ——保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形成清晰预期。多位代表委员强调,稳定透明的政策环境是企业做大做强的重要支撑。应加强政策评估与跨部门协同,减少“急转弯”,及时回应市场主体关切,推动政策直达快享,便于企业据此形成中长期经营计划。 前景:以制度护航激活民间投资,培育更强内生动力 随着民营经济促进法及其配套政策持续完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向纵深推进,民营企业公平参与竞争的制度基础将进一步夯实。面向未来,随着“十五五”规划相关部署逐步落地,提高民间投资比重、增强民营企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有望成为扩内需、稳就业、促转型的重要支点。可以预期,政策着力点将更突出“可预期、可落地、可评价”,以更高水平的法治保障和更高效率的要素配置,推动民营经济在稳定预期中释放活力。
民营经济的活力关系到中国经济的韧性;从两会讨论到政策落地,从法律完善到信心修复,民营经济正处在新的发展节点。只有以改革打通壁垒,以法治稳定预期,才能更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动力。这既需要政府把规则讲清、把执行做实,也需要企业专注主业、主动创新,共同推动创业创新不断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