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如何将儿童发展需求深度融入城市建设,成为当前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命题。
国务院近期印发的《关于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意见》中,东莞探索实践的"儿童影响评价"机制作为典型案例获得专项推介,标志着我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进入制度化、标准化新阶段。
这一创新机制源于城市发展中的现实痛点。
传统城市规划往往侧重经济指标和成人视角,儿童活动空间碎片化、公共服务适儿化不足等问题普遍存在。
东莞自2023年起率先破题,通过《关于在城市发展重大规划、政策和项目决策中引入儿童影响评价的通知》,构建起覆盖规划编制、政策起草、项目审批全流程的评估体系。
其核心突破在于:建立自然资源规划委员会儿童权益代表制度,组建跨领域专家智库,将公共空间、慢行系统等八大类设施纳入强制评估范围,实现"专业评估+儿童参与"的双轨并行。
制度设计的科学性体现在三个维度:一是采用"谁牵头、谁负责"的权责机制,避免部门推诿;二是设置差异化评估标准,对重大规划开展全面评价,对一般项目实行简易程序;三是创新"参与不增负担"模式,通过嵌入现有审批流程降低行政成本。
国家发展改革委评价指出,这种将儿童视角转化为可操作指标的做法,有效实现了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的转化。
更深层次的创新在于法治化保障。
2024年出台的《东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管理办法》,首次以政府规章形式确立"六大领域"制度框架,特别强调科技创新与儿童发展的融合。
该市依托制造业优势,在儿童智能产品研发、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等方面形成特色路径,如建立全国首个儿童友好产业创新联盟,推动"空间友好"向"产业友好"延伸。
专家分析认为,东莞经验的价值不仅在于技术层面的创新,更在于构建了"政策—空间—产业"的协同体系。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相关研究表明,这种系统化推进模式使该市儿童活动空间覆盖率提升40%,公共服务满意度提高25个百分点,为破解城市治理"见物不见人"难题提供了实践样本。
儿童友好不是单一群体的“专属福利”,而是检验城市治理精度与温度的重要标尺。
把儿童视角嵌入重大规划、政策和项目决策,并以法规制度固化、以专业机制支撑,能够让城市发展更安全、更便利、更包容。
东莞样本被国家层面推广,启示各地:面向未来的城市竞争,既比速度与规模,更比治理体系是否能把人的需求放在更前、更细、更实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