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嫖娼被抓,罚了款还关了十天。他不服,觉得这是好几年前的事,现在处理太晚了,这官司

周某2005年和山东济宁的一家银行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结果到了2011年休假时嫖娼被抓,罚了款还关了十天。他没跟单位说这事,一直拖到2017年银行搞内部核查才翻出他的案底,于是就把他辞退了。周某不服,觉得这是好几年前的事儿,现在处理太晚了,这官司一打就是好些年。 大家关注的焦点主要有三点:一是公司的规矩能不能管到员工在下班时间干的坏事;二是单位能不能翻旧账处理过去的事;三是开除人的程序合不合规。银行拿出了那份《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说是大家都参与讨论过的,里头明确写着嫖娼就得走人。周某反驳说这是工作外的行为,再说也过了这么久。 从法律角度看,这事儿主要是看怎么给单位的管理权和员工的权益找个平衡点。银行证明了他们的规定定得合法合规,而且也让大家学过了。周某不仅犯法了,还违背了单位的规矩。经过三级法院的连续判决,这方面的规定算是定下来了。一审觉得周某的做法肯定不对,开除是有理由的;二审也这么看;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时还特意提了一句,既然合同里说了违反规定可以开除,那银行的规章制度对所有人都管用。 法院特别强调说,因为周某故意瞒着不报,所以单位不用像打官司那样算时间。这套判决给企业管理提了个醒:一方面确认了单位有权处理严重的违法行为,哪怕是在下班时间干的;另一方面也说明只要规矩是大家定的且公示了,那就是人人都得遵守的。同时也提醒单位平时得多盯着点员工的行为,别等出了问题才反应过来。 给企业的建议是把制度弄得更完善。第一,定规矩必须走民主程序;第二,得想办法让大家都知道;第三,得定期查一查有没有人违规;第四,处理问题的时候得按规矩来,尤其得听听工会的意见。 对于咱们劳动者来说,这也算是个教训:不管是在不在上班时间,只要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定都可能被开除。个人的违法行为不但要受法律罚,还可能毁了自己的前途。 以后随着法律越来越细,关于员工下班时间的纠纷肯定还会多起来。这就需要法官在评判规矩的时候更细致一点,别让单位滥用权力。 从社会治理上说,这反映出有些人法律意识太差了。相关部门得加强宣传教育,特别是像金融行业的人得好好学学职业道德和法律。行业协会也应该搞出更详细的行为规范来约束大家。 这起多年的纠纷最后以法律的方式解决了问题。它告诉大家在法治社会里坏事不会自动消失的职场人员得时刻记住法律的红线不能碰、职业道德不能丢。 用人单位在管人的时候要依法办事,同时也得把内部管理弄得更好一些。这起案子算是给大家提供了一个挺好的司法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