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的今天,《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个人破产制度建设迈出关键一步;五年来,这个制度完善,为陷入债务困境的诚信经营者提供了依法纾困的路径。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一起企业与自然人股东实质合并重整案,成为涉及的探索加快的重要案例。
破产制度的意义,不在于简单终结,而在于以法治方式让风险有序出清、让信用有机会修复、让资源重新配置。深圳在个人破产制度实施五周年之际推进实质合并重整探索,回应了小微企业的现实难题,也为打造更稳定、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供了新的案例支撑。以更完善的规则守住诚信底线、以更精细的机制提升救治效率,才能让“失败可退出、创业可再来”成为市场运行的常态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