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回迁政策大变动四类人可迁回农村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这一重要法案正式施行后,农村户籍回迁政策出现了大变动。曾因各种原因离乡的人们,现在有了回归故土的希望。新规列出四类人,符合条件就有机会把户口迁回农村。这四类人分别是:原籍农村的大学生毕业未在城市找到稳定工作,能提供未就业证明的;配偶一方保留农村户口,另一方提供结婚证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当年进城后宅基地房屋还在,且获得村内三分之二村民同意的;还有为国家作出过贡献的退伍军人。除退伍军人外,其余申请通常要经过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公务员等在编人员大多不在此次调整范围内。这次改革给了那些在城市中遇到困难或者渴望回归乡土的人一条退路和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