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管理,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一批长期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企业实施行政处罚。
根据该局日前发布的行政处罚告知公告,泰安珞珈劳务有限公司等22户企业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被拟吊销营业执照。
这22户被处罚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具有共同特征。
经查,这些企业均未在注册地正常经营,连续两年以上未依法报送企业年度报告,同时未进行纳税申报和社会保险缴纳。
其中,部分企业自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未开业,部分企业在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这些特征表明,这些企业已经成为典型的"僵尸企业",长期占用市场主体资源而不履行任何经济活动。
从法律依据看,这一处罚行为有明确的法律支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决定正是基于这一法律规定做出的,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据了解,该局在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听证告知文书的情况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相关条款,采取公告告知的方式进行处理。
这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在规范行政程序、保障企业权益方面的严谨态度。
被处罚企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在此期间有权进行陈述、申辞,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权利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这一举措反映出当前市场监管工作的新特点。
一方面,市场主体数量快速增长,但其中存在一定比例的"僵尸企业",这些企业虽然在工商部门有注册记录,但长期不从事任何经济活动,造成市场资源浪费。
另一方面,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市场活力需要对这类企业进行清理,为真正从事经营的企业创造更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从市场治理的角度看,对"僵尸企业"的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这些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企业如果长期存在,不仅会影响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还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从事非法活动。
通过吊销营业执照,可以及时清理市场主体队伍,维护市场秩序。
同时,这一举措也向市场主体传递了明确信号:必须依法履行注册登记后的各项义务,包括按时报送年度报告、履行纳税义务和社会保险缴纳义务。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联系方式为0538—2910667,有关企业和社会公众可以通过该部门了解更多信息。
处罚公告已按法定程序发布,相关企业应当高度重视,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法定权利,或者主动采取补救措施。
清理“失联企业”“空壳主体”,不是对市场活力的削减,而是对市场秩序的修复与对诚信经营的加码。
依法依规推进吊销、歇业、注销等退出环节,同时把提醒服务和制度指引做在前面,才能让守法者更便利、失信者受约束、市场更透明,为高质量发展夯实稳定、公平、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