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债务僵局与产能沉没风险并存。
该纺织公司因经营困难、现金流枯竭,无力清偿400余万元债务,企业停工停产风险加大。
若简单采取“以处置促清偿”的路径,可能导致核心设备闲置、厂房贬值、产业链断点扩大,债权清偿率也未必提高,最终形成“企业倒下、资产缩水、债权受损”的多输局面。
如何在依法保障债权人权益的同时,避免具备经营价值的企业在程序消耗中被动出清,成为案件处置的关键。
原因——执行与破产衔接不畅易造成“当破不破”“当救不救”。
在部分执行案件中,因信息掌握不充分或处置路径单一,容易出现对企业经营价值识别不足的情况:一方面,债务集中爆发时企业往往“账面无钱”,使执行工作陷入僵局;另一方面,企业虽缺乏短期偿债能力,但可能仍拥有可利用的生产要素和市场基础,若不能及时引入破产审判中的重整工具,容易错过挽救窗口。
此次案件的症结并非单纯“资产不足”,而是资金链断裂与经营管理失当叠加,导致短期现金流无法覆盖到期债务,但其生产设备完好、厂房设施基础较好,具备恢复生产的现实条件。
影响——以重整替代简单处置,促进债权实现与资源盘活。
邓州法院在执行阶段主动识别筛查企业状况,发现其仍具备再生可能后,推动案件及时移送破产审查。
2025年6月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破产审判团队依托执行阶段已查明的资产、负债及经营情况,缩短调查评估时间,提高程序效率。
经综合研判企业重整价值,法院于2025年10月裁定由清算转入重整,实现“执行—破产—重整”顺畅衔接。
重整期间,管理人充分利用前期财产核实、债权甄别等成果,与债务人协同制定重整计划草案,既体现公平清偿原则,又提出恢复盈利能力的经营方案,并在债权人会议分组表决中获得通过。
法院最终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破产程序,使债权清偿从“被动等待”转向“以经营增量促清偿”,同时稳定了生产要素与就业预期,对地方纺织产业链的连续性具有积极意义。
对策——完善机制化协同,形成可复制的“识别—转化—救治”流程。
实践表明,“执破融合”的关键在于把执行阶段的信息优势与破产程序的制度工具有效衔接:一是前端识别更精准,在执行阶段不仅关注可供执行财产,更应同步评估企业生产条件、市场订单、设备状况、经营团队等“继续经营要素”,为后续程序选择提供依据;二是衔接转化更顺畅,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及时移送破产审查,避免久执不结导致资产贬值与经营窗口关闭;三是救治方案更务实,在重整计划设计中兼顾债权公平与企业可持续经营,明确资金安排、经营改造路径、管理机制优化等内容,提升计划可执行性;四是程序成本更可控,充分复用执行阶段形成的财产与债权基础材料,减少重复调查,提高审理效率。
通过上述路径,可以在法治框架内实现“既清理风险、又挽救价值”,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出清与再生。
前景——以法治化方式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当前,一些企业受市场波动、融资环境变化、内部治理不足等因素影响,短期流动性风险上升。
对其中具备产业基础、技术装备和市场潜力的企业,重整制度可提供“以时间换空间”的修复机制。
邓州法院此次探索表明,司法机关在依法审慎的前提下,通过机制创新提升案件处置的精准度,有助于减少优质生产要素在债务僵局中沉没,推动债权实现方式从“处置存量”向“激活增量”延伸。
随着“执行端发现—破产端评估—重整端修复”的闭环逐步完善,类似做法有望在更多案件中发挥作用,为地方产业稳定与风险化解提供更强支撑。
邓州法院"执破融合"机制的成功实践,为新时代人民法院创新司法理念、优化审判方式提供了有益启示。
在当前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如何通过司法手段盘活存量资源、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已成为各级法院面临的重要课题。
这一创新举措不仅为困难企业重获新生开辟了新路径,更为构建更加高效、精准的司法服务体系积累了宝贵经验,值得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