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申请补缴社保67445.52元被拒状告公司

在2004年7月,杨某进入三润公司工作,却一直没有享受养老保险。直到2012年1月,公司才象征性地开始为杨某缴纳社保费,持续到2014年12月。2016年10月,公司给杨某出具了一份说明,称杨某申请补缴2004年到2011年的社保费,费用由个人承担,与公司无关。杨某按照说明的要求补缴了67445.52元,其中单位应缴部分为59250元。事后,杨某向公司索要这笔钱,遭到拒绝。他首先申请了劳动仲裁,但未能成功。于是他把官司打到了法院。法院判决单位必须全额返还59250元。法院的理由很简单,社保是法定强制险,企业不能私自将责任推给员工。 杨某在三润公司工作了很长时间,一直没有享受到养老保险的待遇。直到2012年1月到2014年12月期间,公司才象征性地给杨某缴纳了一部分社保费。后来,在2016年10月,公司给杨某出了一份说明,说杨某要申请补缴2004年到2011年的社保费,费用由个人承担。杨某按照要求补缴了67445.52元,其中单位应缴部分为59250元。杨某本来以为补缴了这笔钱就完事了,结果找公司要钱时却被拒绝了。他先是申请了劳动仲裁,但仲裁没有支持他的请求。于是他把官司打到了法院。法院判决单位必须全额返还59250元。 杨某从2004年7月就开始在三润公司工作了,但是一直没有享受到养老保险的待遇。直到2012年1月到2014年12月之间,公司才象征性地开始给杨某缴纳社保费。2016年10月的时候,公司给杨某出具了一份说明:“杨某申请补缴2004年到2011年的社保费用,费用由个人承担,与公司无关。”杨某按照说明的要求进行了补缴操作,总共补缴了67445.52元,其中单位应缴纳的部分为59250元。补缴完之后他找公司要钱却遭到了拒绝。所以他就把官司打到了法院。 在2004年7月的时候杨某就开始在三润公司上班了,但一直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直到2012年1月到2014年12月之间才开始象征性地给员工缴纳一些社保费用。2016年10月的时候公司给员工出具了一份说明:“杨某申请补缴2004年到2011年的社保费用,费用由个人承担和公司无关。”于是杨某按照要求进行补缴操作总共花了67445.52元其中有59250元是单位应该缴纳的部分但是他找公司要这些钱的时候却被拒绝了所以才把官司打到法院。 2004年7月的时候杨某就在三润公司上班了却一直没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直到2012年1月到2014年12月之间才开始象征性地给员工缴纳社保费用。到了2016年10月的时候公司给员工出具了一份说明:“杨某申请补缴2004年到2011年的社保费用这笔钱由个人来承担和公司没有关系。”于是杨某按照要求把钱给补齐了总共花了67445.52元其中有59250元是单位应该交的部分但是他去找公司要这笔钱的时候却被拒绝了所以才去打官司。 2004年7月的时候杨某就在三润公司上班了但却一直没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直到2012年1月到2014年12月之间才象征性地给员工缴纳社保费。到了2016年10月的时候公司给员工出具了一份说明:“杨某申请补缴2004年到2011年的社保费这笔钱由个人来承担和公司无关。”于是杨某按照要求把钱给补齐了总共花了67445.52元其中有59250元是单位应该交的部分但是他去找公司要这笔钱的时候却被拒绝了所以才去打官司。 2004年7月的时候杨某就在三润公司上班了但却一直没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直到2012年1月到2014年12月之间才象征性地给员工缴纳社保费。到了2016年10月的时候公司给员工出具了一份说明:“杨某申请补缴2004年到2011年的社保费这笔钱由个人来承担和公司无关。”于是杨某按照要求把钱给补齐了总共花了67445.52元其中有59250元是单位应该交的部分但是他去找公司要这笔钱的时候却被拒绝了所以才去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