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辽阳公布一起化工取样中毒事故调查:6人受伤无死亡,直指规程缺陷与防护失守

辽宁辽阳市宏伟区应急管理部门日前公布了一起化工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结果。

事故发生于2025年9月9日,位于宏伟区的辽宁嘉禾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车间加氢工段在进行物料取样作业时,发生一般中毒窒息事故,造成6名工人中毒,其中3人伤情较重。

由于应急救援及时得当,最终无人员死亡。

截至调查报告形成时,已有3人康复出院,另有3人仍在医院接受治疗。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60万元。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证人询问、资料查阅等工作,对事故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

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程序不规范、工人误操作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从技术层面看,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在于操作规程设计缺陷与执行不力相互作用。

嘉禾公司制定的《二车间加氢操作规程》中关于加氢取样的双阀控制装置可操作性不强,这一设计上的不足为后续操作失误埋下隐患。

事故当天,操作工人在开启阀门时开度过大,导致大量含有甲苯和二胺基萘的物料经物料管线喷入下方物料回收桶,随后向上反射进入空气中。

更为严重的是,阀门控制手柄在操作中脱落,无法及时关闭,致使大量有毒物料持续喷出失去控制。

安全防护措施的缺失进一步加重了事故后果。

调查显示,事故发生时操作工人和救援人员均未佩戴专业防护用品,这直接导致了甲苯中毒事故的发生。

甲苯作为一种易挥发的有机溶剂,具有明显的神经毒性,长期或高浓度接触会对中枢神经系统造成损害。

在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工作人员直接暴露于有毒气体环境中,中毒风险大幅上升。

深层原因则指向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缺陷。

调查组指出,嘉禸公司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安全管理工作流于形式,未能有效防范此类事故。

作为一家主要从事高档溶剂染料、分散染料、有机颜料及相关中间体研制生产的企业,嘉禾公司现有员工223人,生产规模不小,但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暴露无遗。

针对事故责任,调查组建议相关部门对嘉禾公司给予70万元的行政罚款处罚。

此外,公司总经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朱红卫等4名责任人也被建议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这一处罚决定既是对事故责任的追究,也是对企业安全管理不力的警示。

事故发生的背景值得关注。

嘉禾公司主要为纺织、工程塑料、汽车、涂料等行业提供原辅材料,产品应用广泛。

化工行业本身属于高风险行业,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对安全管理要求极高。

然而,一些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过程中,对安全投入和管理重视不足,侥幸心理严重,这是导致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

从这起事故可以看出,当前化工企业安全管理中仍存在多个薄弱环节:一是操作规程设计不科学,可操作性差;二是安全防护意识淡薄,防护用品配备不足;三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威胁到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安全生产无小事,任何疏忽都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此次辽阳化工企业事故不仅暴露了管理漏洞,更警示行业必须将安全置于首位。

只有严格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强化执行,才能真正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与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