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西峡县人民法院的案子挺有代表性,专门厘清了经营高风险娱乐项目时的责任归属问题。姜某在景区玩了一个高风险的项目,结果没注意安全摔伤了,花了不少医药费。他找景区赔钱,景区却说是姜某自己愿意玩的,风险自担。姜某觉得景区没做好保障工作,就把官司打到了西峡县法院。 魏广宝和王晶雅报道说,法院民一庭审理后觉得姜某作为成年人,自愿参加这种项目就应该知道有风险,但他自己没注意安全,主要责任在他自己。不过景区那边也有问题,没给姜某培训怎么安全玩耍,出事后也没及时救援。 法官最后算了一笔账,判姜某自己承担60%的责任,景区赔40%。这事儿主要是为了让大家搞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的“自甘风险”规则。这规则不是说受了伤就全怪自己,而是要平衡参与活动的自由和责任。景区作为专业经营者,得按规定做好培训和救援工作。 现在这面锦旗送给了西峡法院民一庭的法官,大家对法院的公正判决表示认可。这种判决不仅帮了当事人理清了权益,也给整个行业树立了规范运营的标杆。 西峡法院一直把老百姓放在心上,以后还会继续深化“一景区一法官”的工作模式,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以后大家出去玩更安全,旅游产业也能高质量发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