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保护区治理一度面临“发现难、劝阻难、处置难”的现实压力。
天目山地形复杂、生态敏感,核心区、缓冲区等管控区域对人为扰动高度敏感。
过去在巡护一线,护林员遇到擅自进入核心区域、非法穿越等行为时,往往主要依靠口头劝说和常识性宣传,遇到不理解甚至对抗,易出现“劝不动、管不住”的尴尬局面。
同时,保护、科研、执法等环节分散,跨部门协同成本较高,影响了快速响应和闭环处置效率。
原因:一方面,随着户外运动和“打卡式”旅游升温,部分游客对自然保护区的功能分区、行为边界缺乏清晰认知,存在“山林公共空间可以随意进入”的误解。
另一方面,过去制度层面的刚性约束不足,基层在劝阻、制止和处置中缺少更明确的法律依据与统一尺度,导致治理更多依赖经验与沟通。
再加之保护区面积广、珍稀物种多、巡护力量有限,单靠巡护难以形成对违规行为的持续震慑。
影响:条例实施后,基层治理“规则更清、底气更足”。
护林员在巡护中可依据条例对擅入管控区域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执法链条更加顺畅。
以元旦假期为例,巡护人员在发现驴友可能误入核心区时,能够直接以法规条款说明禁入要求,现场配合度显著提高。
来自一线的感受是,擅自穿越等行为较以往明显减少,依法治理带来的可预期性、权威性在公众中逐步形成共识。
与此同时,保护区监测与守护体系趋于立体化。
古树名木逐步实现编号建档,相关守护力量更加专业化;红外相机、生物多样性长期监测样地等设施的布设,推动保护从“人巡为主”向“人巡+技防+科研支撑”并进。
执法力量下沉也是突出变化之一,执法中队设在山脚,护林员发现线索即可快速上报、及时处置,“发现—报告—查处—反馈”的闭环更清晰,跨部门协同效率提升。
对策:从当前实践看,条例的生命力在于严格执行与社会共治相结合。
下一步可从三方面持续发力:其一,进一步细化和公开分区管控信息,在主要入口、热门线路、线上平台同步发布“可进区域、禁入区域、替代路线”,减少“无意违规”;其二,强化常态化执法与典型案例释法,以可感知的后果提高违法成本,形成稳定震慑;其三,完善“社区参与型”保护机制,支持村民、民宿经营者、户外组织成为生态保护的协同力量,通过举报奖励、志愿巡护、生态讲解等方式,把“旁观者”转化为“守护者”。
同时,应继续加大科研监测投入,将物种保护、栖息地修复与风险防控纳入年度评估,推动管理从“事后处置”更多转向“事前预防”。
前景:天目山的治理变化表明,针对重要自然保护地推进专门立法,是把生态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重要路径。
随着条例落地深化,公众的边界意识将进一步强化,保护区内人为干扰有望持续降低,为珍稀动植物种群恢复与生态系统稳定性提供更可靠的制度保障。
未来,若能在依法管控基础上探索更成熟的智慧监管、生态补偿与绿色发展协同机制,天目山有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自然保护地法治治理样本,为更大范围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经验支撑。
天目山专项立法的成功实践,为我国自然保护区法治化管理提供了有益借鉴。
它表明,只有将生态保护纳入法治轨道,才能真正实现从"软约束"到"硬规范"的转变,为绿水青山构筑起坚不可摧的法治屏障。
这一探索不仅守护了一方生态净土,更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了宝贵的地方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