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门出台首份药品零售行业专项政策:推动药店从“卖药点”升级为“健康驿站”

药品零售行业正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商务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于近日对外发布。

这份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对药品零售领域的政策支持进一步深化,也反映了国家对这一关系人民健康的重要产业的战略重视。

从现状看,我国药品零售行业已成为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支撑。

商务部数据表明,近年来药品流通市场规模持续扩大,2024年销售额达到2.95万亿元,较2020年的2.41万亿元增长22.4%。

与此同时,药品零售网络不断完善,连锁化水平持续提升,在保障药品供应、便利群众购药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随着我国居民对优质医疗服务和健康需求的不断提升,药品零售行业面临从传统销售模式向综合健康服务转型的紧迫需求。

为推动这一转变,意见从三个层面提出了系统举措。

在赋能方面,政策创新突破体现在多个环节。

意见明确允许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自建药学服务平台,由注册在总部的执业药师承担远程处方审核、合理用药指导等专业服务。

这一创新举措打破了传统的地域限制,有利于充分发挥执业药师的专业优势,提升药学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

同时,意见推动医保政策向零售药店倾斜,明确定点零售药店的门诊统筹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可执行基层医疗机构相同的医保待遇政策。

这意味着患者凭医院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能够获得与医院相同的报销待遇,进一步强化了药店的医疗保障功能。

为降低药品零售价格,意见推动零售企业参加药品集中采购,鼓励开展联合采购以实现量价挂钩,提升议价能力。

在提质方面,意见着眼于优化行业结构、提升服务能力。

通过优化《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核发流程,鼓励创新药、参比制剂等高质量药品进入零售渠道,能够使消费者获得更多优质药品选择。

同时,支持零售药店兼并重组、鼓励批零一体化发展、优化药品营销体系等措施,有助于提升供应链效率,促进行业公平竞争,推动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在压责方面,意见强化了药品零售企业的社会责任。

鼓励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建立药品需求动态预测和低库存预警机制,在疫情、灾情中开展科普宣传、拆零销售、24小时营业、免费送药等服务,这些举措有助于稳定药品价格,引导合理用药,确保应急时期的药品供应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多次强调促进行业公平竞争,倡导医药生产企业与全国或区域大型医药流通企业深度合作,规范药品购销价格体系。

这些举措有利于建立更加理性、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稳定企业发展预期,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此外,意见还赋予药店更广泛的社会服务功能。

鼓励零售药店为快递员、网约配送员、环卫工人等户外劳动者提供临时休息、饮水和防暑降温等关怀措施;鼓励与社区居委会、医疗机构构建联动机制,提供适老、助残、育幼等健康照护服务。

这些举措将药店打造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健康驿站",使其成为社区健康服务的重要枢纽。

为此,中国医药商业协会联合行业专家编撰了《零售药店健康驿站服务指南》,为药店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运营提供系统指引。

从"柜台售药"到"健康驿站"的转变,折射出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向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战略转型。

这项涵盖13项具体措施的政策创新,不仅将重塑药品零售行业格局,更将通过提升基层健康服务可及性,为健康中国建设注入新动能。

当街头巷尾的药店成为守护群众健康的第一道防线,全民健康保障网也将织得更加密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