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警方通报秦岭核心区违规穿越案:领队剪网带队收费并野外用火被拘

秦岭作为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其核心保护区的管理规定具有严肃的法律约束力。然而,仍有部分户外爱好者无视对应的法律规定,组织或参与违规穿越活动,对生态环保秩序造成严重威胁。西安市公安局近日通报的一起案件,再次敲响了警钟。 根据公安机关查证,违法人员姚某辉于2025年11月中旬组织苏某某等人开展违规穿越活动。其通过微信平台发布信息,组织参与者沿秦岭主梁脊线"光头山-鹿角梁-跑马梁-兵马营-冰晶顶"线路进行穿越,并向每名参与者收取费用899元。这种有组织、有偿的违规穿越活动,性质更为恶劣,影响范围更广。 实施违规穿越过程中,姚某辉等人采取了多项违法举措。11月15日凌晨,姚某辉带队从长安区滦镇街道210国道鸡窝子段,使用随身携带的老虎钳将隔离铁丝网剪断,强行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封控区域。该行为直接破坏了生态保护管理设施,属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更为严重的是,穿越人员在跑马梁顶使用便携式燃气罐烧水做饭,这在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形势严峻的季节,构成了重大安全隐患。 从法律层面看,该案件涉及多项法律法规的违反。违规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七条关于"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规定。同时,违反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核心保护区不得进行与生态保护、科学研究无关的活动"的要求,以及第六十三条"禁止非法野外使用明火"的禁令。这些法律规定的制定,都是基于秦岭生态保护的现实需要。 公安机关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处理。对两名违规穿越人员以扰乱公共秩序处以警告;对组织者姚某辉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这一处罚决定既表明了对违法行为的严肃态度,也为其他潜在的违规者敲响了警钟。需要指出的是,如果违规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造成重大损失,相关人员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法律后果将更为严重。 从深层原因看,部分户外爱好者对秦岭生态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相关法律规定的约束力理解不够。有些人将户外探险视为个人自由的体现,忽视了这种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对公共安全的威胁。同时,违规穿越活动的组织者为了经济利益,不惜铤而走险,这种逐利心态更是值得警惕。 违规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的危害是多上的。首先,直接破坏了秦岭的生态环境。秦岭是南北方气候的分界线,是长江、黄河两大流域的分水岭,其生态地位至关重要。违规穿越会破坏植被、扰乱野生动物栖息地,对生态系统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其次,野外违规用火存极大的森林草原防火隐患,一旦引发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再次,违规穿越人员容易发生走失、意外伤亡等事故,增加了公共应急救援的负担。此外,这类活动破坏了秦岭生态保护管理秩序,对其他守法的户外爱好者也是不公平的。 当前,秦岭生态保护工作已成为国家和地方的重点工作。陕西省和西安市相继出台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善的保护制度。公安、林业、生态环保等部门也加强了联合执法力度。但从这起案件看,仍需继续提高执法的针对性和威慑力,特别是对有组织、有偿的违规穿越活动要重点打击。 展望未来,秦岭生态保护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一上,执法部门要继续加大对违规穿越活动的查处力度,对组织者从严处罚,形成有力的法律威慑。另一方面,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秦岭生态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引导户外爱好者树立文明出行、合规活动的意识。同时,要完善秦岭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巡查监管,堵住违规进入的漏洞。

这起案件折射出生态文明建设的认知差距。当一些人仍以"征服自然"为户外精神时,法律已为生态保护划定红线。守护秦岭不仅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需要,更是践行"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的体现。真正的探险精神,源于对自然的敬畏。